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21-2024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1-04-22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常态化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21-04-22 08:3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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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的通知》,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水平,发挥市县监管力量,全力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巡查当头、抽检为要、查处托底”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一是巡查当头,加强经营使用环节检查。联合区(县、市)局,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经营使用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二是抽检为要,做好产品质量抽样工作。根据省药监局专项抽样方案,结合我市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抽检工作,部署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抽样工作,采取被抽检单位、被抽检时间“双随机模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三是查处托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监督抽检、舆情监测等渠道汇总的案件线索,对未经许可经营、使用未注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