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第04期 >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绍兴市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09 09: 2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2021年绍兴市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绍兴市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的通知》省委改革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2021年车检改革的重点任务,锚定攻坚方向,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推进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指导督促车辆检测站,对标先进示范,按照“一站一方案”要求,在全市40%车辆检测站已经通过省里验收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剩余60%检测站的改造提升,确保4月10日前完成改造并具备通过省级验收条件的检测站比例达到60%以上,5月10日前达到80%以上,6月10日前达到100%,确保顺利通过今年省级分段考核验收,着力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改革样板,不断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改造提升。积极对标省级标准,重点开展改革深化提升和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未通过验收的检测站要对照省里的标准尽快完成整改提升,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的准备。对前期已完成改造提升的检测站,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再评估,防止出现反弹情况。7月1日起,对场地设施、仪器设备、道路标识、从业人员等不符合《浙江省车辆检测站规范管理指南》要求的车辆检测站,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撤销检验资质。严格新建检测站审核把关,确保场地条件和服务设施符合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相关要求。

(二)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非法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开展车辆检测站暗访,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车辆检测站内有非法中介嫌疑人员的,立即采取暂停采信检测报告等行政管理手段督促整改。发挥相关警种合成作战优势,深挖问题线索,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实施刑事打击。各地设立专门的车检“黄牛”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认真核查处置。

(三)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全省已明确杭州为实施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延长至10年的改革试点,要求于2021年4月前试点实施。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学习杭州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改革实施准备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最迟于2021年底前实施改革。改革实施前一个月,将改革实施方案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备案。

(四)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完善车检服务群众评价机制。积极推广“浙里办”机动车检验便民服务平台,公安部门要对临近检验有效期的车辆发送点对点预约提示短信,引导形成“线上预约、到站检车”的社会氛围,车辆检测预约率达到100%,其中线上预约率达到50%以上。依托平台健全车检服务群众评价机制,定期统计辖区内各检测机构“好评”“差评”情况,对差评内容进行逐条核查,对存在违规行为或“好评”占比低于98%的检测站,要组织约谈,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采信检验合格报告等措施,倒逼检验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规范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M站布局,方便车主就近维修。要指导督促示范M站持续加强排放超标汽车诊断和维护修理能力建设,加大技术投入和人员培训,发挥汽车排放污染维护修理技术示范作用。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护修理、破坏汽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规范公开M站信息,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确保I/M制度扎实有效落地。三是健全检测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要综合运用行业成本测算等方式,强化收费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投资主体的风险提示,合理引导行业预期。密切关注检测收费上涨舆情,及时做好负面舆情稳控工作。

(五)进一步推行长效管理。推行计分制管理模式。严格按照《绍兴市车辆检测机构准入、评价、退出机制》,严把检测机构准入关、开展对检测机构的日常评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等级,对于考评分低于规定分值的,要求其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对其检测报告不予采信,迫使其退出检测市场,对恶性竞争、群众投诉多、运营不规范的站点列入黑名单直至清退。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全部车辆检测站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发现车辆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停业整顿等处罚,直至取消检验资质。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已列为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力做好改革工作,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全市车辆检测行业延伸扩面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充实改革专班人员力量,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通力合作、主动作为,交出改革的高分报表。

(二)强化责任担当。当前,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剩余待提升的检测站基本都是基础条件差、改造难度大的“硬骨头”,改革工作时间极其紧迫、任务极其艰巨。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滚动排查整改问题短板,确保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地改革工作整体推进情况与检测站改造提升效果加强考核,综合评价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成效,并纳入2021年度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考评体系。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强势推进工作,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完成改造提升的车辆检测站进行联合初审,并分别于4月5日、5月5日、6月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检测站清单上报市级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将及时对完成改造提升的车辆检测站进行联合验收,并分别于4月10日、5月10日、6月10日前将验收通过的检测站清单上报省级部门,由省级部门及时组织联合复评,由省级部门及时组织联合复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和相关经验做法,精心制作改革成效视频宣传片及宣传资料,依托各类新闻媒介平台,大力宣传车检改革成效,对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各区、县(市)公安机关于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改革工作情况报市公安局,6月25日前报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总结。联系人:杨国胜,联系电话:0575-81500269;公安邮箱:yangguosheng@sxs.zj

该方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 2021年绍兴市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清单.docx

           2. 2021年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考核办法.docx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