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381号提案的答复
钱鸣红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81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法治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您就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指出了当前我市存在的三方面差距,提出了三点针对性建议,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市司法局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市各级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细化工作举措,坚持规范公正执法,把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努力营造法治化、公正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出台政策意见,提供制度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保护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审判执行机制、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等11个方面提出了31条意见。自疫情发生以来,市发改委会同财政、人社等17个部门联合出台《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消费提振信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并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指导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妥善处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等8个指导性意见;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市金融办出台《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等这些系列政策意见的出台,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壮大和新兴产业发展,较好的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正确把握尺度,加强产权保护。2019年,全市法院审结涉企纠纷3.68万件,涉案金额达336.12亿元。集中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执行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正确把握司法尺度,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提高企业司法获得感。市司法局与绍兴仲裁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明确绍兴知识产权援助服务中心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援助,承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促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效率的提升。
三是延伸服务功能,预警防控风险。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推送、组织法律服务宣讲团等形式,发布典型案例,为民营企业合法规范运作提供借鉴,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量身定做”的“法律体检”和“司法巡诊”。市检察院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百企”活动,2019年,两级检察院共走访对接企业280余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35件次。市司法局开展企业大走访,发放“法治体检联系卡”, 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微信群,提升民企防范风险能力。
四是打造智能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延伸立案等新型便民立案方式。构建诉讼服务大厅、司法公开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移动客户端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两级法院全部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并投入运行,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法院”自助诉讼服务。进一步健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建设,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五大服务功能。配备速裁团队或调解团队入驻矛调中心,健全线上线下一站式“分调裁审”。市司法局大力推进与基层治理四平台、投诉举报平台、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平台的对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全市33个行政执法部门和6个区、县(市)政府开展监管事项梳理、监管对象信息归集工作,目前,监管“一张清单”的运行机制已基本建立,掌上执法实现了全市贯通。
五是规范法律服务,做好普法宣传。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于2018年成立由协会会长担任团长,由绍兴市领军型律师、骨干型律师组成的“绍兴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服务民企专项行动。运用新媒体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行充分宣传,实现“互联网+”普法示范活动进十家园区,条例文本解读进千家企业,线上直播送法覆盖十万以上民营企业家和员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综合窗口专人每日值班,并有专职值班律师接听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解答12348浙江法网推送的网上法律咨询。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法治环境,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政策法律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研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细则、具体领域管理方法、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性文件,研究制订《绍兴中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提升执行合同质效行动”“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两个实施方案,坚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市金融办将积极落实中央经济和金融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行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还本续贷”和使用“信易贷”“应急转贷”。将新三板精选层和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条款充实到1+9金融政策中去,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适当调整政策奖励力度,实行模块化管理,给予各区、县(市)更多自主空间。
(二)全面清理涉企政策。市发改委将结合我市实际发展情况,及时取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条款,增加有利于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举措。牵头对19项政策进行逐条梳理,对于尚未到期的政策继续督促执行至期满,对于没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政策要求相关部门重新发文明确时间。市司法局继续深入开展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涉及市政府现行有效的323件规范性文件和42个市级部门(单位)的近40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目前梳理审核情况,本年度需废止17件、修改5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制定《绍兴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市金融办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落到实处。
(三)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做好立法项目申报审核修改工作,在每年第三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以及社会公众申报涉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项目建议。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核,重点关注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中涉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制度和规定,是否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有无违法增设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前置条件、抬高市场准入门槛的情形,有无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上位法的情形。
二、关于您提出的“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切实强化法治保障”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形成监督流程规范、协作机制健全、网上网下一体、面向社会公开、结果作用凸显、保障机制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体制机制。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我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三是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从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执法制度、加强执法指导、深化创新实践、提升队伍能力等角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加强执法问题整改,推动执法责任落实,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二)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牵头组织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机制,拟定工作细则和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业务融合、全流程整合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同时,进一步深化信用分类监管的试点应用,对不同信用风险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问题检出率,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果,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同时,科学整合检查任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和执法扰民,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强监管手段,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杜绝该监管不监管造成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
(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安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继续深入贯彻产权保护、契约自由、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积极构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整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加大对被执行人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的既判权益。市检察院将切实把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作为推进民营企业保护的重要手段。持续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监督工作的覆盖面、辐射面、影响面。在刑事领域加强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专项打击,着力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置小微企业财物等问题。探索加强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帮助企业化解纠纷,努力做到既维护社会公平,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三、关于您提出的“整合多方服务资源,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窗口作用。2020年3月份,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将切实抓好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形式,为群众提供一个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12348”一体化呼叫系统,全面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人员在线值班制度,通过“浙江法律服务网•绍兴”为群众提供留言咨询服务,缩短答复时限。推动“浙江法律服务网•绍兴”同法律服务业务系统、政务服务智能终端等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财政局将加大经费投入,添置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通过上下合力,内部发力,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绍兴市公共服务的一张城市名片。
(二)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发挥“绍兴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的作用,针对性地对建筑业、纺织业、机械制造业、外贸业、市场经营户等具有不同特征的企业开展巡回宣讲,宣讲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民营企业主关注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法律热点问题。市检察院将通过各种形式,向民营企业介绍四大检察职能、能为企业提供的服务等,告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关注路径,并在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下增设检察服务栏目,内设检察服务内容介绍、投诉、咨询等链接,切实拓展企业家诉求的反映渠道。市司法局将利用“七五”普法讲师团,继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云课堂”等模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普法。市金融办将通过经营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举办一年一度的大型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企业各单位利用宣传窗、走马灯、印制小册子等形式,积极向广大企业家和员工宣传有关金融的政策、法规和理念。
(三)开展受众面更广的“法治体检”服务。全市检察系统将进一步深化“百名检察官联百企”活动,要求联络检察官向片区内企业,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实时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市司法局将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有效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为顾问企业普遍开展一次专项法治体检服务,针对企业在疫情防控管理、突发重大疫情过程中招聘员工、延迟复工期间薪酬发放、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疫情防控引起的合同瑕疵履行等疫情引发的事项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服务,及时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提出合规的建议和应对措施,及时化解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绍兴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通过“你点我讲”,为民营企业主提供“清单式”“菜单式”“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强化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处宋亮
联系电话:85111440
绍兴市司法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