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1-207402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20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司法局 | 会办单位: | 绍兴市司法局 |
邵玲芬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村(社)退职干部参加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议》我们已经收悉,现结合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握精髓,传承创新,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调解依靠人民群众的理念,全方位优化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有3766个人民调解组织,13406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29名。2020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242件,成功调处31054件,调处成功率99.39%。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拓宽调解组织覆盖面
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延伸工作触角,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巩固县、镇、村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以及品牌调解组织建设,在矛盾纠纷相对较多的部门做到应建尽建,实现了调解网络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全面融合线上、线下调解服务,搭建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调解组织大网络。
一是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在强化医疗、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纠纷等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向银行金融、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延伸,不断扩大专业调解组织覆盖面。目前,全市已在25大行业、专业领域建立了85个调委会。
二是不断拓展涉企类调解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建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人民调解组织14个,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达到100%;柯桥区中国轻纺城、诸暨市华东国际珠宝城等综合商贸市场设立调解组织(调解联系点)7个。持续推进各类商会(协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引导、支持有一定规模、需求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者设置调解联系点,完善联合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职能优势。目前,全市共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175个。
三是创新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全面开展“一镇一品”创建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地方特色文化,创设契合当地实际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成功打造了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保障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目前,全市已建成覆盖“乡情式、乡贤式、专业式”三大类型品牌调解工作室96家,有效运用调解员个人影响力、独特的调解技巧、专业能力,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新型矛盾纠纷的调解需求。其中部分调解工作室根据村(社)退职干部自身调解特色、专业知识储备、民风民情感知度等要素,打造具备不同特色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如上虞各辖区内村(社区)的老书记们以集结的方式专门成立了“老书记调解室”,并独创了“坐堂门诊、预约问诊、集中会诊、定期回诊”的“四诊式”调解模式,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其中“集中会诊”主要针对各类疑难杂症,实行老书记、司法所、法律顾问集体探讨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形成处理意见,合力促成案件以“调”结案,避免“增量”转变为“存量”。
四是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调解服务。全面应用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浙里调”智能移动调解系统,推动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线上调”“掌上办”,实现网上申请、网上调解、网上协议,网上司法确认等“一条龙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健全“大数据+调解”模式,加强数据汇集、综合研判等工作,推动建立“资源集聚、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纠纷解决模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特别是疫情期间,积极推行“非接触”线上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登录“12348”浙江法网、“浙里调”微信小程序等开展网上申请、预约和在线调解,做到疫情防控期间调解服务“不断线”“不打烊”。
二、全力支撑矛调中心建设
一是推动调解力量向县级矛调中心集聚,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整合县域调解资源,推进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等入驻县级矛调中心。全市6个区、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进驻矛调中心,54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9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矛调中心。同时不断优化内部流程,逐步实现与中心无缝对接。
二是全面搭建基层“一站式”平台,夯实联动基础。着力推进全市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室)全覆盖,全面整合基层“公、检、法、司”资源,无缝对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现“一站式”源头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做强窗口化服务,引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全面打通老百姓家门口寻求法律服务的通道。目前,全市40家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内全部建有联合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联合调解中心的“一站式”运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窗口化服务,为乡、村级矛调中心建成“乡镇主阵地、村级前哨所”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奠定了联动基础。
三是深化建设村级基础性调解平台,强化就地化解。依托村级矛调中心,建设村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平台。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吸收一批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人际关系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劲头足的退职村(社)干部作为专兼职调解员,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带头人、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资源力量,组建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服务队伍。推广上虞区“三师三员”(教师、医师、律师,警员、公务人员、银行职员)回归做法,充分发挥乡贤在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一是不断提高专业力量配比。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村(社)退职干部专兼职调解员的返聘工作,有效利用村(社)退职干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灵活的工作方式、良好的群众基础以及较高的社会威望开展调解工作,更好地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就地化解。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近两百名村(社)退职干部被选聘为专兼职调解员,其中上虞区共有67名优秀的村(社)退职干部被聘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化解矛盾纠纷769起。
二是探索建立调解员培训新模式。积极试点村(社)退职干部传、帮、带制度,安排退职干部与新任调解员结对,传授经验、指导成长,引导退职干部结合个人意愿、各自所长,担任矛盾调解员、民情联络员、政策宣传员等,认领纠纷调处、民情收集、普法宣传等公益服务岗位。针对退职干部普遍缺乏互联网使用经验以及法律知识相对欠缺的特点,探索开展互联网相关设备使用培训以及法律知识专业培训,进一步保障退职干部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运行。
三是不断规范村级调解工作。按照省级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以点带面加强对调解组织设立、标识标牌、队伍管理、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基础设施、台账资料等的规范化建设,落实村(社)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要求,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名册公示和动态管理制度,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受理、流转、调处、回访、司法确认全流程服务标准,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高效的调解服务。
四、全力升级调解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升级经费保障。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2018年以市两办名义发文明确提高“以奖代补”标准,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每件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发展,探索建立行政指导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各区、县(市)也纷纷出台政策,提高 “以奖代补”标准,对等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差异化“以奖代补”奖励或工资待遇。
二是升级机制保障。依托矛调中心,对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完善上下联动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流转办理机制,畅通矛盾纠纷的上传下派渠道。同时依托县级矛调中心协调指导镇乡(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并建立常态化服务下沉机制,其中一类镇(街道)原则上每周下沉一次,二类镇每半月下沉一次,三类乡每月下沉一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绍兴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周杨敏,联系电话:89118259,1375757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