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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1-2417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9年 6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2020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20〕36号),为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需出台配套文件推进“两个意见”的高质量完成。
一直以来,绍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实现市域全覆盖。全市教育大会提出了在全省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在全市域高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文件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上级文件是《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20〕36号)。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全文主要分为“总体要求,提升五育水平,办好家门口的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保障,加强组织领导”七个方面共25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升五育并举水平,提出了完善德育机制、提升学习能力、坚持健康第一,培育审美情趣,加强劳动教育等五方面要求。
第三部分聚焦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办好家门口的学校,明确了“加快推进学校均衡发展,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完善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等三方面要求。
第四部分强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明确了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大力鼓励学校特色办学,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评价制度改革等四方面要求。
第五部分强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明确了推进品质课堂建设,积极推进精准教学等两方面要求。
第六部分强调加强教师队伍保障,明确了优化中小学教师配备,放活用人自主权,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等三方面要求。
第七部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减负40条,推进家庭社会联动育人,强化教育履职督导考核,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等六方面要求。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有哪些绍兴特色的内容?
本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绍兴义务教育发展实际进行制定,其中体现绍兴特色的内容主要有:
1.完善德育机制。开展德育微创新“4+1”活动,打造“红色网上游”和“越讲越响·师生说”理论宣讲品牌,推动“一校一品”德育特色。
2.坚持健康第一。办好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学生掌握2项运动技能,实施体质健康达标县评估。深入实施儿童青少年“明眸亮睛”工程,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3.办好家门口学校。加快组建名校集团化办学、名校领办新校、城乡结对协作等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完善捆绑考评机制,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到2021年实现农村学校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区、县(市)均达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标准。
4.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平台、同时间、同步骤招生。从2021年起落实优质普通高中不少于招生计划60%的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
5.完善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学段间教育衔接,建立健全初中、高中相互关联的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开展区域初中教学质量调测,建立全市初中教育质量监测和发布机制。
6.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广柯桥区基础性学科分层走班试点工作经验,指导各地推进初中学生分层走班教学。开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的“精准教学、精准学习”试点。推动教师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开展学生作业评价、学情分析和学业诊断的探索。
7.放活用人自主权。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的力度,推广教师录用权、岗位设置权、岗位聘用权、绩效考核权和职称评聘权“五权下放”经验,推动教师职称评、聘、用主体一致,教职工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形成“立破并举、放管结合、评聘衔接”的教师评价机制。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教育局
解读人:姚国海(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国范
联系电话:852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