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59T/2021-2144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2-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综执〔2021〕4号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共绍兴市委政法委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跨区域经营瓶装燃气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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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委、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建设局,市公用事业集团:

        为有效打击跨区域经营瓶装燃气行为,推进我市瓶装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浙江省跨区域经营瓶装燃气治理行动方案》(浙建城发〔2020〕7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绍兴市跨区域经营瓶装燃气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共绍兴市委政法委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跨区域经营瓶装燃气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2.7)(1).pdf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