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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21-09-18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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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诸暨市司法局持续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抓手,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1-7月累计解答法律咨询4736批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04件,受援人数达804人,挽回经济损963.92万元。连续多年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满意率达98%,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有效投诉。

一、建立援助律师库。成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专业值班律师团队,有效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必须执业满2年并通过律师年检,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专业人才保障;针对可能判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指派有5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加入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组建“律师妈妈团”,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的保护点亮明灯。

二、完善指派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服务行为。实施首问责任制,由首问责任人厘清申请人具体诉求,提出适合的维权途径建议,确保指派及时有序,并作为案件联系人全案跟踪联络,有效避免瑕疵案件、投诉案件的产生。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律师进行援助,最大限度满足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细则,完善法律援助质量同行评估办法从案件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随单评价,一单一评”机制通过律师培训、疑难案件集体研究等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走访案件承办机关,听取承办人员对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把旁听、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

四、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信息互通,破除职能隔断,提高服务质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定期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市律协诸暨分会等联合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确保部门之间沟通及信息顺畅。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