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1-21823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9-26
主办单位: 市民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市政治协商会议第438号平时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民建绍兴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第438号《建立全市统一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平时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政系统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救助保障覆盖面,扎实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政策有效衔接,逐步由单一救助向多样化保障转变,实现高水平应救尽救。

一、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一是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低保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逐步向与全体人均消费支出挂钩转变,连续五年保持稳步增长,成为全省首批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同标的地市,月均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693元提高到2021年的890元,增幅达28.42%,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二是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0%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现市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620元,诸暨、嵊州和新昌分别为每人每月1460元、1179元和1358元,全部达到民政部规定的同期低保标准1.3倍要求。三是完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达到补贴启动条件的,及时启动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程序,并通过“社会化”发放到户。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文件,重点对碎片化的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整合,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新增和规范了八项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救助格局。一是建立支出型救助政策。对原因病致贫、就学困难救助政策进行优化,明确因患重病和就学支出过大造成家庭贫困的认定标准、操作办法和救助待遇,建立健全支出型贫困家庭预兜底保障制度,目前全市共有支出型贫困对象2465人,其中纳入低保765人,纳入低边对象1700人。二是建立困难家庭预防返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低边对象实施一年的渐退制度,待稳定就业后再予以取消。截至目前全市有207人享受该类政策。三是规范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将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以“单人户”纳入低保,有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全市共有5641位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四是建立重病单独施保政策。对重病种类、认定条件予以明确,及时将因患大病、重病造成失能半失能的对象,纳入单独施保救助政策,目前全市重病对象共有194人纳入救助。五是建立最低补差额与低保标准同步增长机制。将低保救助最低补差额由人均100元调整为按当期低保标准30%确定,目前我市人均最低补差额为267元,极大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六是建立探访关爱制度。以诸暨市探访关爱试点为基础,向全市推开实施。重点对低保对象、低边对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和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众进行定期探访,初步建立“主动发现+探访关爱+救助服务”三合一机制。试点成果在2020年12月29日《浙江日报》头版刊发,今年5月16日被《人民日报》作为浙江省深化数字改革探索治理创新案例刊载。截至8月底,全市探访19594户次,有570个“微心愿”被社会组织认领。七是规范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围绕抓好社会救助政策未端落实,规范村(社区)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内容、代办时限、协助责任、奖惩要求等经办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夯实基层基础。如上虞区制定了《上虞区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办法》,被《浙江民政信息(参阅文件)》第29期全文刊发推广。八是建立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持续推进柯桥区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数字化场景应用试点,围绕诚信告知、失信认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六个方面建立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有效加强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持续推动诚信救助示范区建设。柯桥区试点成果代表省厅参加3月23日省信用中心召开的2020年度信用应用场景案例遴选会议,获得充分肯定。

三、增强临时性突发性兜底救助作用。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兜底救助功能,出台《绍兴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文件,建立分层分类式救助办法,进一步规范受理程序,细化救助标准,率先在镇级建立2000元以下小额急难救助和应急救助备用金制度。同时,拓展了救助覆盖面,将困难发生在本地持有居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大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有力发挥临时救助作为低保等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作用。今年以来,开展临时救助2381户5298人次(其中,救助外来人口12户24人),支出临救资金698.3万元。

四、统筹协调推动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由17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联系联络工作机制,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共商社会救助政策疑难问题。同时,会同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和市教育局等其他部门协同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致力形成政策统一、职责明确、动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新时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由兜底救助向多样化保障拓展。优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度拓展救助保障覆盖面,健全减缓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探索激发救助对象增收内生发展动力的方式,实施“积极主动、精准高效”的分层分类救助,落实救助“一件事”联办制度,完善“幸福清单”标准化发放,提供救助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为救助对象提供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帮扶和人文关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

联系人:社会救助和移民处   胡水根

联系电话:88003061         传  真:88003061


绍兴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6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