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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相关人员请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发布日期:2021-09-27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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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报告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以来,福建省已累计报告460例本土确诊病例,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波及福建省4个市。自9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现传染源不明的本土确诊病例以来,目前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呈现多点散发态势。9月24日、25日,澳门确诊两例输入关联病例。因此,防控疫情切不可放松!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绍兴市防控办提醒如下:

1、请自下表起始日期起有过相应地区旅居史且目前尚在我市的人员,或发现自己健康码异常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健康管控措施。

2、请自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除上面出现的地区外)和9月11日以来有黑龙江省(除上面出现的地区外)旅居史且目前尚在我市的人员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谨慎安排出行。广大市民要合理安排国庆假日出行,尽量坚持“非必须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下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和边境城市;外出期间,应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在来浙返浙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加强自我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出入医院、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入医院时还应配合查验行程卡。

5、守好各处“小门”。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严格主体责任,牢牢守好“小门”,坚持消毒通风、“测温+亮码+戴口罩+疫苗接种核查”等举措。

6、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7、做好健康监测。广大市民日常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