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1批,2021年9月17日)

发布日期:2021-09-30 14:1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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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县(市、区)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9

绍兴市

上虞区

D202109160019

曹娥街道嵩庄村104国道旁科元自保温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有废水、废气偷排漏排。

水、大气

1.经核实,信访件反映企业全称为绍兴上虞科元自保温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墙体),其“年产15万立方米陶粒增强加气砌块”建设项目经环评审批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2.经现场核实,科元墙体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切割废水等经收集沉淀再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浇注生产工段,部分补充用作陶粒窑废气喷淋液,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但该公司陶粒车间职工洗手池污水未纳入生活污水管网,存在直排现象,同时存在陶粒窑水膜除尘喷淋液管道跑冒滴漏问题;

3.经现场核实,该企业生产废气主要为陶粒窑烟气及陶粒制泥球设备、水泥、粉煤灰料仓、浇注搅拌设备产生的粉尘,已配备相关废气处理设施。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陶粒窑烟气出口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达标,但该企业陶粒进仓口密闭效果不佳,存在无组织逸散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对陶粒窑水膜除尘喷淋液管道跑冒滴漏问题进行整改,企业已完成对管道维修;
2.责令企业9月25日前将陶粒车间职工洗手池污水纳入生活污水管网或者拆除;
3.责令企业2021年11月15日前在陶粒进仓口增设一套收尘装置。

32

绍兴市

诸暨市

X202109160032

暨阳街道春江路郭家停车场旁的小胖烤牛肉店经营场所系违章建筑,油烟和烧烤有毒废气乱排、烟道占用旁边住户人行道,污水乱排,垃圾乱倒,顾客车辆乱停。

其它、油烟、大气、水、垃圾

1.该信访件与本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的D202109010030号、D202109090015号信访件举报对象一致;

2.经调查,该店铺于2014年开展“无违建”工作创建期间,根据《诸暨市“无违建”创建若干政策意见》,认定为未批唯一住宅,暨阳街道办事处对该未批唯一住宅已进行罚款处理,目前已处罚到位;

3.该店室内操作间(厨房)设置有灶台、油烟收集装置和收集管道,现场清洗维护比较到位,且油烟净化装置正在使用。室外油烟排放管道接入地下污水管网,管网周边存在一定异味;

4.经现场核实,该店设置的烟道紧贴墙面,未占用旁边住户人行道。该店实行垃圾分类处置,设置四分桶,从事半成品食品加工制作,不存在泔水等流质垃圾。日常店内垃圾集中后,分类投入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乱排污现象;

5.店门口南面100米处设有不收费的大型停车场,门口约180㎡的空地属于村保留用地,一般用于自家车停辆的停放。店门口不是村主要通行道路,车辆停放不妨碍行人通行。

部分属实

1.已于2021年9月8日对该烧烤店室外油烟排放管道设置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立案,责令该店于2021年10月31日前按规范设置烟道,并升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整改完成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店油烟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同时要求业主做好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及时清理厨余垃圾,进一步劝导来店食客规范停车,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5

绍兴市

诸暨市

X202109160035

牌头镇斗岩村群力水库西面的浙江诸暨新卓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把建筑污水、工业污水(含电镀、喷漆、酸洗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雨污同管埋管直接排入群力水库,严重污染水质(附照片等)。

1.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浙江诸暨新卓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组装10万辆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及自行车生产线”项目已经环评审批,目前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但尚未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2.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无基建项目,无建筑污水产生。生产过程中无电镀、酸洗等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水帘、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喷淋液根据处理效果收集后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置。漆渣定期清理,委托第三方处理。厂区内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但食堂外清洗污水混接排入雨水管网。2021年9月17日经对群力水库东西两侧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治理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企业已于2021年9月22日将食堂洗涤池生活污水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要求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工作。

39

绍兴市

诸暨市

X202109160039

枫桥镇栎桥村郭店石马山自然村郭某在村集体林地筑坟毁林,侵占集体土地,侵害相邻村民老坟等。

其它

1.此信访件与本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的X202109090028号信访件举报对象一致。信访反映实为枫桥镇栎桥村村民郭某修扩建父母合葬墓相关问题。类似问题此前已有投诉,信访人认为郭某修扩建父母合葬墓后破坏了其祖坟风水,导致家庭不顺,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分别于2020年6月19日、2021年7月20日进行回复,并多次为双方协调,但尚未达成和解;

2.经现场核实,该墓初葬时间为1989年,后分别于2002年和2011年两次进行修扩建(硬化坟道地、修建坟圈等),现状总面积约60平方米,在修扩建过程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目前周边山林植被较好,无新毁林情况。由于该坟墓属于殡葬改革之前的老坟,且对规模无明确规定,虽然当时郭某对父母合葬墓的修扩建行为对周边环境及祭祀出入有一定影响,但该行为无法按照现有殡葬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1.督促郭某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适当增加坟道地绿植,提升墓地绿化覆盖率;
2.进一步组织沟通、协商,妥善、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47

绍兴市

嵊州市

D202109160047

剡湖街道相公殿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造成道路坑坑洼洼、停水多天;104国道边仙岩镇西暴村多个造纸厂夜里12点后污水直排曹娥江三界段,有臭味。

其它、水、大气

1.经调查核实,2021年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相公殿社区雨污分流路段改造范围为东圃社区(剡城路以南)位于相公殿北路两侧、剡城路以南、官河横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173280㎡,改造后的雨污水管道系统最终接入相公殿北路、剡城路雨污水管道内。当前水泥路面已全部挖除新建,部分路面存在泥泞、坑洼、落差大的现象。经调查,相公殿路在9月8日施工时挖断水管,但施工单位在3小时内完成了修复工作,故未出现停水多日的情况;

2.经调查核实,嵊州市仙岩镇西鲍村104国道边共有5家造纸企业:分别为嵊州市白云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宇丰纸业有限公司、嵊州市天宇纸业有限公司、嵊州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嵊州市宇信纸业有限公司。5家造纸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建设了标准排放口,且排放口、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均统一配置安装在仙岩镇污水泵站内。5家造纸企业均采取了中水回用措施,包括白水(大部分生产废水)直接回用和少部分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中水间接回用,其余纳管接入污水管网由仙岩镇污水泵站提升输送到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未发现企业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3.2021年9月17日检查时,西鲍村5家造纸企业均在正常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污水站门窗基本紧闭(除白云纸业污水站有2扇玻璃窗户破损,天宇纸业1扇玻璃门未关闭、1扇玻璃窗户破损)。臭味来源主要为厂内污水站、造纸车间无组织臭气。经过造纸行业整治提升,5家造纸企业已对污水站加盖,产生的臭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但在不利于大气扩散的气象条件下,异味对周边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要求施工方加快相公殿社区段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加强改造工程的现场管理,降低损坏地下管线的风险,并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平整,尽可能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9月17日下午,施工方已对部分坑洼地进行道路平整;耐心对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2.督促造纸企业关闭污水站门窗并及时维修污水站破损门窗,同时提升工艺、提高标准,确保除臭剂等生物药剂按要求使用,建立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系统,确保企业生产的同时环保设备也同步运行。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