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9批,2021年9月16日)

发布日期:2021-09-30 14:1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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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县(市、区)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5

绍兴市

上虞市

X202109140005

道墟街道工业区内的绍兴市上虞区道墟五金喷塑厂,生产过程没有任何防尘除尘设备,污染物直排,没有危废仓库,是“三合一”式的工厂。

其它、扬尘

1.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绍兴市上虞区道墟五金喷塑厂,项目已经环评审批。该企业使用的塑粉为非溶剂型低VOC含量涂料,年使用量10吨以下,根据2021版《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环评已列入豁免名录,故不再要求其进行“三同时”验收;

2.经现场核实,该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产生于喷塑加工工艺,企业共有四台手工喷塑喷台,其中两台手工喷台配置有二级粉尘处理设施,两台手工喷台只配置一级粉尘处理设施;

3.经调查,该企业无工业废水产生,目前正在开展“污水零直排”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部分纳入生活污水管网,但厂区东北侧尚有一化粪池污水尚未接入;

4.经调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但有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暂存于西北侧库房内,但未设置标识标牌,且部分窗户破损;

5.经调查,该企业东北侧建有居民楼一栋,居民楼内未开展有关生产、仓储和经营行为,主要为投资人章某某一家居住,不属于“三合一”场所。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对两台仅配置一级粉尘处理设施的喷台增加二级粉尘处理设施(2021年10月15日前);

2.责令企业将厂区东北侧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纳管排放(2021年10月15日前);

3.责令企业对一般固废仓库设置标识标牌,并修复该仓库破损窗户(2021年10月15日前)。

12

绍兴市

诸暨市

X202109140012

店口镇海官电镀周围气味刺鼻,厂区混乱,臭水乱流。

大气、其它、水

1.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海官电镀实为诸暨市万博机械厂的一号车间。该厂年产3500吨五金机械、汽车、水暖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环评审批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2.诸暨市万博机械厂一号车间内共有4家企业租用,分别为诸暨市双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尚东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得奕机械有限公司、诸暨市汇鑫机械有限公司;

3.现场检查发现,4家企业车间内原材料、成品堆放较为混乱,地面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其中双栋制冷、尚东机械、得奕机械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同时各有1处车间外清洗池污水未接入管网,地面有生活污水残留;汇鑫机械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生产设备正在拆除准备搬迁。2021年9月16日经对3家企业废气排放口及诸暨市万博机械厂一号车间厂界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要求双栋制冷、尚东机械、、得奕机械于2021年9月30日前拆除车间外清洗池;
2.要求4家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材料成品堆放,做好厂区清洁;
3.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2

绍兴市

越城区

X202109140022

城南街道镜湖路小餐饮店油烟扰民,曾向一轮央督、二轮央督和一轮省督反映,均为得到有效解决(附照片)。

油烟

1.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镜湖路小餐饮店系城南街道镜湖路北侧南都新村17幢一层10家餐饮店和南侧高立花园东区6幢楼下3家餐饮店,13家餐饮店主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均已领取营业执照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2.该区域小餐饮按照前几轮督察整改要求已采取了督促安装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铺设烟道总管将餐饮油烟统一收集并接入沉淀池等一系列整改措施。经过整改,该区域油烟扰民投诉信访件大幅降低。2019年9月和2020年9月,城南街道办事处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镜湖路12家次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抽检,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0年8月,城南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对该区域13家小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长效巡查,督促小餐饮店每月清洗油烟净化器,做好清洗记录,并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动态实时监控油烟排放情况。对存在油烟排放数据超标的餐饮店进行现场踏勘,查找问题原因,督促做好油烟净化器清洗等整改工作;

3.从近一个月的油烟监测数据看,13家小餐饮店中,8家油烟排放浓度在2.0毫克/立方米以下,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5家偶有油烟超标排放的情况,其中郑师傅烧饼油条店油烟净化器使用年限较长,油烟净化处理能力下降;周某某面馆、闫某淮南牛肉汤店、新疆兄弟烧烤店油烟净化器清洗不及时、不彻底,导致油烟净化处理能力下降;陈某烧腊店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净化处理能力较低;同时部门对镜湖路小餐饮油烟抽检频率不高,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部分属实

1.2021年8月31日已督促郑师傅烧饼油条店更新油烟净化器;

2.已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周某某面馆、闫某淮南牛肉汤店、新疆兄弟烧烤店三家小餐饮店于2021年9月18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清洗。根据现场检查,上述三家餐饮店已全部完成油烟净化器清洗;

3.要求陈某烧腊店于2021年9月29日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器;

4.加大餐饮店油烟检测频率,2021年9月底前对上述5家餐 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今后每半年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一次抽检,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作好清洗记录。

29

绍兴市

嵊州市

X202109140029

甘林镇上叶村西王自然村张某某侵占耕地12亩违建厂房,其工厂污水排放在田间及渠道中,流向周边,污染环境,加工废旧塑料时臭气熏天。

其它、水、大气

1.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工厂,为嵊州市中发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塑胶”),该公司塑料号码管、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已经环评审批并通过“三同时”验收;

2.经现场调查,中发塑胶地块为原西王村村办窑厂,共计占地面积2832.25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在国土二调现状图中的地类为建设用地。2016年,中发塑胶未经审批新建2间一层钢棚,违建钢棚于2020年9月拆除,现场存在活动钢棚,货物乱堆放影响厂区环境;

3.现场检查时,中发塑胶正在进行塑料号码管、塑料制品的生产。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只产生冷却水,建有配套收集池,冷却水经收集后循环回用,检查厂区周边也未发现有冷却水排放至小渠、农田的痕迹;
4.经现场调查,厂区内无明显异味,生产使用的材料为新料,未发现使用加工废旧塑料的现象。2021年9月22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部分属实

1.2021年9月16日督促企业立即移除活动钢棚,清理乱堆放的货物,保持厂区整洁;
2.2021年9月17日督促该企业加强循环水回用管线及回用池巡查,并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冷却水不外溢;

3.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待废气检测结果确定后,依法作出处理。

33

绍兴市

诸暨市

X202109140033

要求采矿业主姚江镇墨城坞村寿某某:1.依法消除填在店口镇三江口村集体农田上至今尚未清除的路基面积13.05亩、土石方30375立方;2.依法缴给三江口村开采水鳖山资源费28.6892万元、补缴西湖山、大鹏坞山资源费68.7038万元,采矿非法所得罚款1740.825万元。

其它

1.经与信访人现场踏勘、指认,信访反映填土地块实为浙江龙越管业有限公司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8.28亩。该地块于2012年7月15日合法出让,于2013年办理土地使用证。目前因浙江龙越管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出现风险,该处用地已被法院查封,摘牌至今厂房未动工建造。目前地块上填土已完成,现场多为杂草。寿某某为填土负责人之一。该地块经合法出让审批,允许填土;

2.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水鳖山、西湖山、大鹏坞山”矿山作为2011年“6.16”洪水溃决时,诸暨市政府通过会议确定的临时取土点。2012年为防洪需要,实施了店口镇黄潭解放湖堤防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三江口村西湖山和大鹏坞山为临时取土点(水鳖山为同一地点)。店口镇于2012年3月1日发出“西湖山、大鹏坞山(属三江口村)应急开采项目”招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诸暨市永泰爆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寿某某为该工程项目指定负责人。2016年5月份,经第三方机构测绘确定实际开采面积为32.345亩,按照1.7万元/亩的标准,合计村级资源费为54.9865万元,永泰公司分别于2012年3月、2016年6月、2016年12月向三江口村集体缴纳补偿款10万元、10万元、34.9865万元,合计共缴纳54.9865万元。该工程为店口镇黄潭解放湖水毁恢复应急工程,临时开采点属于防汛抗洪应急抢险紧急情况下设置,相关费用已缴纳。

不属实

/

54

绍兴市

柯桥区

D202109140054

华兴村华兴丝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池旁有固废埋在地下,表面用混凝土浇筑(举报人愿意地方直接联系其本人,吴先生151XXXXXXXX)。

垃圾

1.经调查,信访反映实为原绍兴县华星丝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华星印染有限公司”),污水池位于地块西北角,目前已覆盖了泥土。该公司已于2015年年底起全面停产,设备均已拆除。目前,该公司场地租赁给了小微企业作为仓库和生产使用,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该企业地块分别于2019年5月、2020年7月及2020年10月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2.经与信访人电话确认、原厂区工作人员核实,2021年9月14日调查组现场调度一台挖掘机对反映的企业原污水池所在地块覆盖泥土进行开挖处理,共开挖土方约100立方米,经现场开挖确认,原污水池地块未发现明显污泥,但存在部分建筑垃圾。经查该企业关停腾退时,污水池内的污水已清运处理完毕,但未对污水池建筑壳体进行破碎清运,只是简单采取了建筑垃圾填充空污水池并用混凝土浇筑硬化的措施。在未清运遗留在原污水池上层表面的废布料垃圾的情况下,直接对污水池用泥土覆盖。在现场挖掘时还发现存在部分地下水渗入原污水池的问题,已责令原华星印染有限公司收储并运送至其新厂区一并进行污水处理;

3.2021年9月17日,信访人反映原华星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可能存在其他污水池(第一次开挖发现的废布料不属于信访人反映的固废),在与其核实具体点位后,工作人员再次调度一台挖掘机进行现场开挖,挖掘范围长宽深约为30×3.5×4 米,未发现信访人所反映的污水池及明显污泥;
4.2021年9月18日,信访人再次反映点位其实为原3#污水池位于厂房围墙北边7米处左右,北门的东北方向,上面泥土覆盖较高,红色标记位置。土地证共3块,标“华星村委”的属租赁土地。经现场核实,该位置2019年已经土壤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责令原华星印染有限公司对原污水池壳体进行破碎处理,并清运产生的建筑垃圾;
2.责令该企业立即处理清运填充在污水池内建筑垃圾;
3.对原腾空污水池区域采用无污染土壤填充;
4.责令该企业妥善收储挖掘时渗入污水池的积水(共2车,70余吨),并运送至其新厂区进行污水无害化处理,同时清运处置原污水池上层的废布料垃圾。

57

绍兴市

越城区

D202109140057

斗门街道西堰村丰美五金厂有废气扰民。

大气

1.经核实,信访反映的系绍兴市越城区丰美五金厂,位于越城区斗门街道西堰村;

2.现场检查时,丰美五金厂生产情况正常,主要生产工艺为锌料经电炉熔融后冷却冲压成形,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废气产生,厂区及周边也无明显异味。但该企业的生产项目属于越城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且无法提供环评报告等相关手续。

部分属实

因丰美五金厂生产项目被列入越城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无 法办理经信立项及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斗门街道办事处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其主动提出停止生产,并承诺在2021年9月30 日前拆除生产设备,目前企业已开始拆除相关设备。

50

绍兴市

诸暨市

X202109130050

店口镇海宫电镀厂生产环境脏乱差,周围都是刺鼻气味。

其它、大气

1.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海官电镀厂实为诸暨市万博机械厂的一号车间。该厂年产3500吨五金机械、汽车、水暖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环评审批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2.诸暨市万博机械厂一号车间内共有4家企业租用,分别为诸暨市双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尚东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得奕机械有限公司、诸暨市汇鑫机械有限公司;

3.现场检查发现,4家企业车间内原材料、成品堆放较为混乱,地面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其中双栋制冷、尚东机械、得奕机械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同时各有1处车间外清洗池污水未接入管网,地面有生活污水残留;汇鑫机械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生产设备正在拆除准备搬迁。2021年9月16日经对3家企业废气排放口及诸暨市万博机械厂一号车间厂界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要求双栋制冷、尚东机械、得奕机械于2021年9月30日前拆除车间外清洗池;
2.要求4家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材料成品堆放,做好厂区清洁;
3.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69

绍兴市

越城区

X202109130069

斗门镇西堰村金斑蝶布厂以东、永利集团以西的丰美五金厂,白天噪声、晚上黑烟刺鼻,雨天有飘着油污的水从厂里流出来,污染农田,大车进出导致扬尘,可能没有环评。

噪声、大气、水、土壤

1.经核实,信访反映的系绍兴市越城区丰美五金厂,位于越城区斗门街道西堰村;

2.现场检查时,丰美五金厂生产情况正常,主要生产工艺为锌料经电炉熔融后冷却冲压成形,冲床机作业时存在一定噪声,冲床机车间东侧50米左右为居民住宅。企业生产过程中无明显废气产生,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冷却水外排环境迹象;

3.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无车辆进出,该企业厂区及周边道路均已硬化,地面较为整洁,未发现有明显的扬尘问题;

4.该企业无法提供环评报告,且生产项目属于越城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部分属实

因丰美五金厂生产项目被列入越城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无 法办理经信立项及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斗门街道办事处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其主动提出停止生产,并承诺在2021年9月30 日前拆除生产设备,目前企业已开始拆除相关设备。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