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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1000元!越城区为这些春节留岗员工发红包

发布时间: 2022- 01- 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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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消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帮助企业留工稳增,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越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补贴春节留岗员工。对越城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2022年1月26日—2月15日春节期间留在越城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非绍兴市户籍员工,给予1000元留岗红包,由企业代为申报。(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二、鼓励员工留越过年。用好用足市级“新绍兴人”消费券活动政策,鼓励区内商场、超市、住宿、餐饮、影院、旅行社等企业积极组织春节促消费活动;推出春节“抢红包”活动,2022年1月31日—2月6日期间,连续七天每天10时、11时、12时、16时分4轮共发放200万元红包券,可作为现金直接在区内注册登记的线上、线下商家使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丰富文化生活,区属景区、场馆、场所向留越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总工会,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游局、各镇街)

  三、稳定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强化用工保障机制,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矛盾。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激励市外员工返岗。视疫情和用工情况开行“就业大巴”专列,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统一组织专车专列,包车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上述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上述企业市外员工自行来越城区就业的,按省外每人500元、省内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五、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在疫情可控情况下,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新春用工保障月”和赴外开展劳务协作招聘会活动,满足企业急需用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报备后,赴省外开展招聘活动的,给予一次性招工补贴,按赴省外招聘3天以内的给予4000元/次,赴省外招聘4天及以上的给予6000元/次的标准执行。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越城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3月31日前招用首次来越城区产业工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招工奖励。(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须按约定协议与用工单位分配返还资金。(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上述政策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其中由企业代为申报的员工专项补贴,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企业,确保第一时间将补贴发放至申请员工。各责任单位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3月31日止,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的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