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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22-2335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2-08-10
主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48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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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森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89号提案《提升检测检验机构向高水平创新实验室升级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市科技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按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

2019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要求的函》(认检函〔2019〕32号)中第一条明确,“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必须能够确保公正性,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与申请检测对象一致的)产品的企业内部实验室不得申请资质认定”。这表明从事生产的企业,为了确保检测的公正性,不得申请与自身生产产品相关的检测资质。同时该答复函第三条也明确了,类似建工检测机构业务范围还涉及建工勘察涉及、咨询、监理等,只要能够证明其检验检测业务与其他业务具有各自的独立性,公正性不受影响,可以受理其资质认定。从答复函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除了不能包含与检测相关的生产活动,在保证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可以包含科研、技术转让、研发等经营性内容。

二、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动态考评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仅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定,并对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条件和要求实施证后监管。市科技局作为科技主管部门,鼓励包括检验检测机构在内的各类研究机构提升科研能力,开展创新活动。近年来,已制定实施《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评定冠名,并优先给予科研项目等支持。截至目前,已对2家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培育)为市重点实验室。

三、鼓励和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标准制定。

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利用标准化技术资源,扎实推动检测检验机构制(修)订国家标准工作。一是夯实国家标准基础,做好“浙江制造”标准和绍兴市地方标准工作,为上升为国家标准增加基础储备。二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由市标准化研究院、各级质量检验机构、省级标准化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库,为检测检验机构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指导标准制(修)订等服务。三是加强财政政策保障,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对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奖励,大大提高机构制(修)订标准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标准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宣贯,不断增强检测检验机构的标准化意识,鼓励并推动检测检验机构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截至目前,我市检测检验机构(食品、建筑建材等除外)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8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0项。

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

今年年初,市市场监管局与绍兴市研究院联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共享仪器设备、联合课题研究与项目申报、密切业务合作、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双向赋能,推动科技研究能力和服务产业水平的提升。市局直属技术机构与研究院联盟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各项合作也在有序推进。2021年,市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共开展纵向、横向课题100余个,合作对象涉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今后将充分发挥绍兴市检验检测协会的作用,为全市的检验检测机构与绍兴市研究院联盟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一个合作交流平台,开展技术研究和业务合作。

五、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扩大再投入。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绍兴园区自2018年创建,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相关奖励政策自2019年被列入市政府“1+9”政策体系,经几次调整,目前政策定为“对新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奖励不超过20万元运行补助”,即按机构投入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原值的5%进行奖励,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运行补助。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也有相关支持政策:“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六、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2021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21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将人才规模、人才结构、人才效能、人才平台、人才生态和重点专项列入各区、县(市)局人才工作考核内容,来推动人才工作数字化改革,提升人才发展整体智治水平。

感谢您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科技评管处  陈江;

联系电话:0575-88132351。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1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