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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2-233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2-10-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卫发〔2022〕85号

关于建立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4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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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建设局、文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信息共享、会议联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和一致性,共同推进我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文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健委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以及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有关工作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

(二)建立执法检查制度。采取部门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两种形式。部门执法检查,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头查处监管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未经备案开展托育服务以及违法经营行为涉及多个部门等行为。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通报托育服务管理工作信息,汇总、编发联合执法动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监管过程的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一旦发现问题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要及时进行移交,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加强沟通协调或提出联合执法。

三、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政府定价工作。

市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做好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监管,查处治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联合执法中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民政局:负责民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联合查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未经备案开展托育服务的行为。

市人社局: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及其从业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建设局: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市文广局: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备案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托育服务的行为。

市卫健委: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执行联席会议的相关决策,负责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负责托育服务机构备案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等工作的监管;查处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联合开展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检查,依法查处无照从事托育服务的行为;负责托育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托育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是严格市场管理、维护婴幼儿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共同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方案,建立完善县级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要密切联动,快速反应,依照各自的职责,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确保执法联动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做到依法监管、联合执法,重点破解托育服务监管部门职责交叉和监管盲区问题。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地要努力探索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鼓励社会力量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