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2-2341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11-08
主题分类: 卫生,医保 发文字号: 绍政办函〔2022〕30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高质量推进健康绍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浙江省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人民健康为中心,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动力,坚持健康优先、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把健康影响评估作为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有效载体,构建更为完善的健康支持体系,为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实现市县两级健康影响评估探索试点“全覆盖”;到2023年底,市县两级健康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启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形成10个左右市级优秀案例;到2024年底,市县两级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进一步扩面,形成20个左右市级优秀案例,有优秀案例入选省级样板;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1(健康影响评估制度)+X(包括健康影响评估技术指南、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考核监测评估等支持子体系)”健康影响评估“绍兴模式”,实现重要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全覆盖”,形成一批健康影响评估省级及以上样板。

三、基本内容和程序

(一)评估目的。系统评判公共政策和项目对人群健康的潜在影响及影响在人群中的分布情况,促使政策制定者或项目实施者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健康结果,吸纳对策建议,扩大政策和项目的积极健康影响,减少消极影响,促进健康公平。

(二)评估对象。健康影响评估对象是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直接转发的上级政策、各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不纳入评估范围。卫生健康类政策原则上不做独立的健康影响评估。

(三)实施主体。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是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系统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重要公共政策由牵头起草部门作为主体负责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工作。重大工程项目由项目单位负责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市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督办和专业指导工作。

(四)评估程序。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按照部门初筛、组织实施评估、结果应用与监测三个环节实施,具体参照相关操作指南。实施主体应认真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报同级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保障

各级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筹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按照“卫生健康为主,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原则,遴选专家组成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为本地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相关部门要落实健康评估、宣传、购买服务等工作经费,明确健康影响评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市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基础和健康决定因素特征,编制《绍兴市健康影响评估操作指南》,明确具体评估内容、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评估方法,充实健康影响决定因素等。各区、县(市)参照执行或自行编制。

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纳入健康绍兴考核评价体系。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