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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2-223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2-2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政办综〔2022〕1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第十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2-28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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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公布如下:

上虞区盖北镇、诸暨市枫桥镇、嵊州市崇仁镇、新昌县沙溪镇、新昌县东茗乡、新昌县小将镇。

希望以上乡镇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乡村教育高水平发展。各地要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