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13Q/2022-2244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6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文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绍兴的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3月22日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沟通。
报告日期: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马国兴,联系电话:0575-89180870,电子邮件:mgx936@163.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本审批流程如有冲突,以《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业务手册》为准。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3月16日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一、名称预登记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申请人至所在县(市、区)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登记。
其中: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办理。
二、设立申请
申请人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登记后,向属地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1);
3.培训机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无犯罪记录声明;
5.行政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开办记录、身体健康声明,个人履历、学历证明;
6.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个人履历、劳动合同;
7.教师身份证明文件、《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劳动合同;
8.开办资金验资证明;
9. 培训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还应当提交租赁期不少于2年的租房合同(协议);
10.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
11. 培训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12.培训教材;填报《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附件4);
13.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三、受理审批
1.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文化旅游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附件8)。
2.审查。文化旅游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及时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审核,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3.现场勘查。文化旅游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进行现场勘查,除核验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外,还应对培训器材、场所内部设置进行核验,并提出勘查意见。
4.审批。文化旅游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材料审核、现场勘查是否符合设置标准的建议,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审核意见。
四、法人登记
申请人持《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五、办结(备案)
申请人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属地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备案,领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证书(文化艺术类)》。
六、变更、注销和复核
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地址、培训内容、注册资金等事项变更,须提交申请,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不再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业务的,应主动到原审批部门提出注销申请,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每满二年须复核一次,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证书(文化艺术类)》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附件:1.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2.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
3.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
4.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
5.法定代表人声明
6.行政负责人声明
7.个人履历表
8.受理通知书
9.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实地检查表
10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内部审批表
11.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意见书
12.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
附件1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营利性 □非营利性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 | 手机号码 | |||||
行政负责人 | 身份证 | 手机号码 | |||||
场所地址 | 教学用房 所在楼层 | ||||||
机构员工 | (人) | 专业执教人员 | (人) | ||||
场所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教学用房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培训对象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高中学生 | ||||||
办学投入(开办资金) | |||||||
股东(法人、自然人) | 投入方式 | 出资额 (万元) |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
申请项目(可多选) | 联系人 | ||||||
□音乐 □舞蹈 □美术 □戏剧(戏曲曲艺) □其它艺术表演 | 姓名 | ||||||
电话 | |||||||
邮箱 | |||||||
承诺:我单位依法申请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举办者签字(签章): 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申请表
机构名称 | 批准编号 | ||||||
变更内容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负责人 □培训项目 □注册资本 □地址 | ||||||
变更内容(仅需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 |||||||
现单位名称 | 现注册资本(万元) | ||||||
现地址 | 现场所建筑面积 | ||||||
现教学用房建筑面积 | |||||||
现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 |||||||
现机构行政负责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 |||||||
原培训项目 | 现培训项目 | ||||||
1.音乐类培训 □ | 1.音乐类培训 □ | ||||||
2. 美术类培训 □ | 2. 美术类培训 □ | ||||||
3. 舞蹈类培训 □ | 3. 舞蹈类培训 □ | ||||||
4. 戏剧类(戏曲曲艺)培训 □ | 4. 戏剧类(戏曲曲艺)培训 □ | ||||||
5.其他艺术表演类 □ | 5.其他艺术表演类 □ | ||||||
联系人 |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 ||||||
姓 名: | |||||||
手机号码: |
附件3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举办者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岗位 | 学历、 资格证 | 身份证号码 | 常住地址 |
说明:此表填写的是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全部人员
附件4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举办者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教材名称 | 图书出版号 | 备注 |
说明:1.此表填写的是一个教学培训点的培训教材;
2.自编教材应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5
法定代表人声明
姓 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常住地):
担 任: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重声明,本人符合《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设置标准(试行)》关于担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行政负责人声明
姓 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常住地):
担 任: (机构名称) 行政负责人
郑重声明,本人符合《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设置标准(试行)》关于担任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的相关规定,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开办记录,身体健康,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未兼任其它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
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个 人 履 历 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健 康 状 况 | 参加工作 时 间 | 技术职称 | |||||||||||||||||
身 份 证 号 | 户 口 所在地 | ||||||||||||||||||
现工作单位 | 从事专业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工作 经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学校) | 任何职务 | ||||||||||||||||
业务专长 工作成果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附件8
受理通知书(申请人联)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设立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事项,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事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现予以受理。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0工作日,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反馈办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通知书(存档联)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设立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事项,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事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现予以受理。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0工作日,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反馈办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受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实地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 ||||
设立地点 | ||||
经营范围 | □音乐 □美术 □舞蹈 □戏剧 □其他艺术表演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现 场 检 查 记 录 | 该场所位于 该场所所在建筑用途为 (□是□否)《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设置标准(试行)》对设立地点要求。 (□是□否)申请人提供的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与实际情况相符。 (□是□否)音乐类培训教室做好室内音效和隔音设计,配备钢琴、多媒体等教学设施。 (□是□否)舞蹈类、戏剧类培训教室层高应不低于3.5米,地面应铺设舞蹈专用地胶,配备通长照身镜和可升降把杆等设施设备。 (□是□否)美术类培训教室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当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避免眩光。 | |||
检 查 意 见 |
检查人: 年 月 日 |
附件10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内部审批表
机构名称 | 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行政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场所地址 | 建筑 面积 | 平方米 | ||||
培训项目 | ||||||
受理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材料审核 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经办科室 负 责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局领导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11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批准编号:
机构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法人属性 | □营利性法人 □非营利性法人 |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万元) | |||||
场所性质 | □自有 □租赁 □无偿提供 | 场所使用面积 | 平方米 | ||||
培训内容 | □音乐 □舞蹈 □美术 □戏剧(戏曲曲艺) □其它艺术表演 | ||||||
同一时段 最大培训人数 | (人) | ||||||
机构员工 | (人) | 专业执教人员 | (人) | ||||
培训对象 (可多选)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高中学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拟任机构 行政负责人 | 姓 名 | ||||
身份证 号码 | 身份证 号码 | ||||||
手 机 | 手 机 | ||||||
举办者或 投资人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
机构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手机 | ||||||
行政主管 部门审核 |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 (举办者或投资人)设立申请,经审核,该机构符合要求,同意开展 培训业务。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
注:1.编号按6位行政区划码+4位年份码+5位序号码+培训类别识别码(文化艺术C,示例330802202200001C )。
2. 审核意见书有效期限为2年。
附件11
绍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