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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2-226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4-26
主题分类: 人口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22〕10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6 2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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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每5年开展一次,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21〕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规范组织实施。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的主要目标是:为住户类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各层级调查数据需求的样本。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工作目标,按照《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和《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实施细则》(该两个文件由绍兴调查队另行下发)开展各环节工作,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定,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

二、明确主体,强化工作协同。绍兴调查队牵头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各区、县(市)调查队(统计局)负责辖区内的抽样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现场工作。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统计等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对接联系,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做好大样本轮换工作,必要时派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和调查户思想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推荐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工作扎实、熟练掌握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设备的基层人员担任辅助调查员,高度重视抽中调查户的落实工作,确保抽中的调查户按要求接受调查。

三、加大投入,落实工作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经费和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于本地样本量和各环节工作量,参照当地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保障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开户和访户调查宣传品、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其中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每月每户不低于60元、调查户记账补贴每月每户不低于150元。为确保绍兴住户调查信息化建设领先全省,参与电子记账的调查户、使用“E调查”的辅助调查员补贴可适当提高,同时建立辅助调查员考核激励机制。

四、广泛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依法统计,增强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工作的认知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在大样本轮换期间,各级新闻媒体要强化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发挥基层党员辅助调查员、党员调查户的示范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高抽中调查户配合度,确保大样本轮换工作和新样本住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59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