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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2-2263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4-2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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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部署落实。

做好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秉持“胆剑精神”,聚焦“五个率先”,加快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为全国全省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在今年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聚焦创新驱动,增强产业网络韧性

(一)增强创新策源能力。实施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推进迪荡湖科技CBD、镜湖科技城等科创平台建设,建设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5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实施100项以上国家、省、市科技攻关项目,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以上。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5%以上。设立绍兴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20亿元以上。

(二)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大力实施“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特支计划等特色工程,深化招才引智“人才专列”“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力争“**行动”计划实现新突破,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领军人才250名、青年大学生12.5万名以上、高技能人才3万名以上,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48万人。加快建设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筹建绍兴市人才集团。推动“人才管家”“浙里工程师”等应用迭代扩面,高标准落实人才服务“十件实事”。

(三)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深入实施智能制造五年提升行动,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完成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900家。加快市区印染化工跨域集聚提升,打造现代纺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创绿色化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试点示范,重点培育三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高质量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国际生命健康产业城,前瞻布局氢能及燃料电池、超高清视频等未来产业。开展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盘活工业用地2万亩,单位GDP能耗等完成省下达目标。深入实施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新增省“专精特新”企业200家、“小巨人”企业10家。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新增上市公司5家、股份公司100家。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国家级试点建设。

二、聚焦需求拉动,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一)实施有效投资“十百千”工程。大力引进建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新增百亿元以上项目5个、10亿元以上项目60个、亿元以上项目500个。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投资“赛马”机制、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项目“一清单一图一指数”,打造100%覆盖项目招引、审批、建设、服务和多跨治理全链条的数字化应用场景,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二)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推进促进消费“十件实事”,组织实施5亿元“消费券”活动,办好越惠悦生活、金秋购物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支持政策。强化古城内重点开发街区商业谋划布局,积极引入高端消费业态。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提升“绍兴老字号印象馆”“绍兴老字号一条街”等本地品牌,推进“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圈建设。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省级新型消费示范城市、省级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三)放大开放体系叠加优势。高标准建设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中国(浙江)自贸区联动创新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全面融入“一带一路”,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红利,培育数字贸易、进口商品免税店等新业态新模式,争创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浙江(新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中丹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办好2022中国绍兴国际友城大会、中日韩工商大会等活动,外贸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12.5‰,实到外资10亿美元。

三、聚焦重大改革,加快展现共同富裕图景

(一)打造惠民标志成果。加快出台实施“扩中”“提低”绍兴行动方案,保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GDP增速,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10—50万元、20—60万元群体比例稳步提升。出台“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首批3个共同富裕省级试点,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试点,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高标准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深化山海协作,持续推进“产业飞地”“消薄飞地”建设。

(二)提升数字赋能水平。加快“1612”体系架构迭代升级,持续优化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迭代更新重点多跨场景应用“一本账”,全面建成“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掌上治理之市”,综合应用区、县(市)贯通率达到100%,党政机关核心业务事件组完成率达到80%,“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15万,“浙政钉”用户日活跃率达到84%。推动数字社会空间落地由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向现代城市、美丽城镇拓展,深化平安法治“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深化“越行证”电子证照应用国家试点。

(三)加快全要素精准直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降本减负政策,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230亿元以上。迭代升级“1+9”政策体系,推进“越快兑3.0”建设。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简易注销机制,迭代升级企业码“绍兴专区”建设。实现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升应急调峰能力。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开展小微企业“增氧”“滴灌”工程。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高国有企业质量与效益。

四、聚焦全域一体,打造内聚外联节点城市

(一)深度推进融杭联甬接沪。全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持续深化与长三角城市民生、文化、治理等领域的政策互鉴、成果共享。完善杭绍同城、甬绍联动联络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加速打造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义甬舟嵊新临港经济发展区等平台。积极打造杭绍甬“1小时通勤圈”,推进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报批,加快建设金甬铁路、杭绍甬智慧高速、杭州中环柯桥段等项目,加快形成内外畅通“两横两纵两联结”总体布局。

(二)推动全市域协同发展。加快制定实施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塑造“一心两翼多节点网络化”空间布局。建成投运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越东路等6条智慧快速路,加快市区10分钟上高速及30分钟通勤圈建设。深入推动三区相向融合,推动柯诸板块融合、嵊新组团协同,深化诸暨县城新型城镇化国家级试点。高品位推进“古城有机更新项目群”建设,打造世界级古城IP。加快镜湖国际化品质新城建设,谋划“三江汇”区块整体有机更新,推进高铁北站TOD综合体、国际金融活力城等项目建设。完成43项亚运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项目,实施78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筹集2.68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300台。推进镜岭水库、海塘安澜和小型水库系统治理等建设。

(三)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市。推进工业园区新一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涉气产业集群整治,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化“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和“五水共治”碧水行动,确保县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比例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现状监测和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全域建设“无废城市”。深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出台实施《绍兴市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创建长三角碳中和实验室,加快发展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

五、聚焦“三农”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4.4万亩、产量稳定在15.8亿斤以上。强化重要民生农产品稳价保供,确保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在5.13万头以上。建成一批种质资源库、国家级地方畜禽(水产)保种场。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继续实施品质农业“双十大”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

(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纵深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打造一批“闲置农房激活”2.0样板。组建强村公司,发挥全市域“帮促共富”党建联盟作用,着力推进100个左右村集体经济消薄建设项目,力争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薄弱村。实施农民收入万元新增工程,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以上。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推动大学生返乡创业就业1000名以上,新增农创客2000名。

(三)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深化“五星3A”迭代升级,开展第二批43个“乡村振兴先行村”培育,推进28个省级未来乡村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加快实现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深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创建省级星级农村公厕200座以上。

六、聚焦守正创新,彰显历史人文优势

(一)打造精神富有之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持续开展“行走乡村·文化润乡”“绍兴有戏”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新建城市书房16家、文化驿站9家、乡村文化馆40家,打造“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700个,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1.9%。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广诸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先行试验区建设经验,加快打造“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持续开展“做文明有礼绍兴人”和“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

(二)守护传统文化根脉。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和“东亚文化之都”金名片,启动《绍兴大典》编纂。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和绍兴市名人故居激活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名人故居保护级别8处,新增开放5处。推动越剧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办好“两节一典礼”、纪念王阳明诞辰550周年、马寅初诞辰140周年、袁雪芬诞辰100周年、中国越剧艺术节等活动。

(三)加快文商旅深度融合。持续推动“一廊三带”建设,全面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高标准推进871LOOP、浙东运河文化园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戏曲、书法、名人、非遗等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和产业化,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8.5%。支持成长期中小文化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高标准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地,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10亿元、接待游客2900万人次以上。高水平建设亚运城市,积极筹办水陆国际“双马”等赛事,深化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建。

七、聚焦普惠共享,织密民生保障网络

(一)实现更充分就业。健全城乡一体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5%。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开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行动,延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政策,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调查失业率不高于5.5%。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培育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15家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

(二)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参保扩面提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人群参保。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兜底保障水平,低保标准不低于11280元/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89人,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提升至21人,预期寿命提升到82.9岁。制定生育三孩鼓励政策,新增婴幼儿托位41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升至3.3个。构建“大慈善”格局,加快全省首家地市级实体化运作慈善基地建设,强化对孤困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

(三)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13所,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巩固扩大“双减”成果,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较2021年下降1个百分点。推进普通高中多元发展,坚持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并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至68.1%,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年。全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更名绍兴大学,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建成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每千人职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9人、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4张。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力争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全覆盖。实施重点人群疾病预防工程,扎实推进流感疫苗、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加快构建市域一体化“10分钟健身圈”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

八、聚焦本质安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精心筹备“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大会,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等创建。打造社会风险全域治理先行市,健全“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深化拓展枫桥警务模式,聚焦党的二十大、亚运会等重大维稳安保,实现矛盾风险“先预防、早发现、快处置、零上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域推进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扎实做好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法治教育、人民防空、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严格防范各类风险。健全食品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动态清零精密智控“七大机制”,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持续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各级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争创国家航空救援试点。

(三)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完成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化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整治,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加强台风暴雨、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迭代升级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推进乡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附件:202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202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指标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目标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GDP)

7.5%

2

人均GDP增速

6.5%

3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速

6.5%

4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

2.2%

5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8.5%

6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速

12%以上

7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与GDP增速基本同步

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7.5%以上

9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10%

10

制造业投资增速

18%

11

民间投资增速

8.5%左右

12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20%

13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速

15%

14

交通投资增速

5%

15

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

60%以上

1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8%

17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人民币)增速

10%

科技创新

18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3.0%

19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6%

2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55%

21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40%

对外开放

22

外贸出口总额

全国份额保持12.5‰

23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完成省下达目标

24

实际使用外资额

10亿美元

文化发展

25

博物馆数量

55家

26

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798万册

生态环境

27

单位GDP能耗降低

完成省下达目标

28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9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挥发性有机物

氮氧化物

30

水环境质量

128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断面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

31

PM2.5年均浓度

29微克/立方米以下

3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0%以上

3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市域治理

34

依申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

85%以上

35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

20%

社会民生

3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3.3个

37

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数量

6500人

38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2万人

39

新增大学生就业人数

12.5万人

40

城镇调查失业率

不高于5.5%

41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

4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不低于GDP增速

43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1.7以下

44

医院数量

113家

4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70.5万人

安全保障

46

不良贷款率

控制在合理区间

(1.2%左右)

47

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

低于0.008人/亿元

48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53万吨


 





  注:本文有删减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