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统计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浙江省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实施办法.doc
浙江省统计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