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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2-2275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05-0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绍市农通〔2022〕17号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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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机安全工作,防患各类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根据《2022年浙江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除险保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挂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责任落实,增强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操作人员技能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农机事故发生。2022年,全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到80%以上;万台农业机械死亡率不突破3.2;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农业机械事故(道路外)死亡人数均不突破1人,不发生较大以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主要内容

(一)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治理。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即日起至8月31日,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主要是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在前期清零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农户购置的外省籍牌照变型拖拉机、近期违反规定闯入我省境内营运的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已注销未报废解体的本省籍号牌变型拖拉机进行排查摸底,精准掌握使用机具数量,专项造册核查,落实到户到人,要“一机一策”采取退回原籍、回收报废拆解等方式处理。二是加强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管理,排查摸底使用情况,精准掌握使用机具数量,严格在用机组年度检验,开展“亮尾工程”;注销清退已经超限使用和多年未参加年检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7月底前注销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128台,要积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助推报废回收工作;停止注册登记和外市籍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转移登记。三是主动联系公安交管部门,定期组织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和频次。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超年限使用、违法载人、拼改装、假牌、套牌、无牌无证、脱检脱保、酒后驾驶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四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向公安部门提供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各地于9月10日前上报《2022年浙江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农机作业时段排查安全隐患,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督促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对农机合作社等主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检查农机具及机库棚等设施存在的用油、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二是扎实开展农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纠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无证驾驶行为。三是按计划实施农机免费实地检验,结合开展“亮尾工程”,保障重点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情况良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到80%以上。四是着力推行农机保险,提高农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各地扩大农机保险补贴政策覆盖种类和补贴比例。

(三)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运用多样化的信息传输手段,在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结合重要农时、重大节假日、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和会议关键时期,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二是建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操作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做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市局在7月底、8月底和12中旬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地开展督导检查。

(二)加强警农协作。各地要细化联合执法工作措施,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措施到位,确保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互联互通,针对联合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通报相关数据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联合执法行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并记录备案,遇突出问题或重大活动时,适当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和人数。

(三)全面宣传发动。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送知识下乡等宣传咨询活动,全面营造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各地请于12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傅曙光,88373290。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5日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