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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 05-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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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5月31日零时起,全市居民需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进入重点场所需出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辖区范围内居(村)民及其他在绍人员每7天应自觉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逾期未检测的将赋黄码;

2.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市外非疫情重点地区来绍返绍人员应提供抵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统一使用“绍兴场所码”。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共场所和社区统一张贴使用“绍兴场所码”,严格执行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逢验必严;对个人核酸检测超过72小时的将在场所码中使用黑白弹窗提醒;

5.重点场所核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地铁、公交(持学生卡人员按照学生检测频次规定核验)、公路水路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旅游景点、养老福利机构、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健身、理发、美容、母婴护理、采耳、洗浴、足浴、培训机构、影剧院、游艺厅、网吧、酒吧、KTV、歌舞厅、音乐厅、桌游店、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公共场所,应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书面核酸采样凭证(采样凭证需严格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具体采样时间),对超过72小时或健康码异常的不予进入;

6.其他场所核验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上述第五条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应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书面采样凭证,对无法提供的不予进入;

7.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在绍人员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格守好各自“小门”,认真按规定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并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