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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供销社 绍兴市农合联执委会2022 年度综合业绩考评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01 09:5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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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本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高质量推动我市供销社、农合联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争创省级“三位一体”农合联示范市,统筹抓好组织建设、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发展,确保“保五争三”的工作目标。

二、起草依据

浙江省供销社 、浙江省农合联执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综合业绩考评办法的通知浙供合发(2022〕15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考评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及加分项。基础指标150分,其中: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30分,组织与治理体系建设40分,为农服务体系建设40分,合作经济创新发展30分,工作创新评价10分。加分项设置如下:

1.得到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最高加2分。

2.市供销社承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委省政府重大会议的,最高加2分。

3.市及所辖县级供销社以多种形式参与全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并启动实施合作建设项目的,最高加2分。

4.市及所辖县级供销社、农合联在数字化改革“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上取得明显成效的,最高加2分。

5.市及所辖县级供销社推进农批市场、农贸市场以统一结算为基础的数字化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最高加2分。

6.市及所辖县级供销社通过省供销社报送共富信息,被《浙里共富》录用的,最高加2分。

(二)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的考评指标、评分办法,由各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并报省供销社、省农合联执委会备案。

四、印发和实施

本办法由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印发,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解读人:周晓东

联系方式:88201155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