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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2-2306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08-17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其他 发文字号:

关于《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17 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的通知》(绍市交发〔2022〕64号)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考核管理办法主要为5方面内容,分别从适用范围、总体目标、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等级及结果应用五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适用范围。明确办法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考核。其他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总体目标。明确了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核压实项目法人的全面管理责任,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三)考核程序。明确了通过制定考核计划、组织开展检查、项目法人自评、县级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明确了考核实行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程序;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和资金管理;标化工地、环保和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民工工资;信用动态管理等;以上每项分数扣完为止。

(五)考核等级及结果应用。明确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含80分)、一般(70-80分,含70分)、较差(60-70分,含60分)和不合格(低于60分)。对于项目法人有多个考核项目时,考核得分按照项目总投资额进行加权平均,对于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考核得分同时作为项目公司和政府方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的考核结果。对于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或“代建+监理”实施的项目,考核得分同时作为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考核结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考核结果,并结合项目法人其他项目的考核情况,对属地的项目法人进行综合考核。明确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及其适用情况。

办法同时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局将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优秀的项目法人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比,考核结果较差和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落实整改。同时,考核结果将抄送属地政府、项目法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实施时间

本《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马亦忠,王晖;联系电话:0575-88262282。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