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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2-23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8-08
主题分类: 体育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22〕14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9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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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绍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体育强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5年,成功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成功创建省级体育现代化区、县(市)4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高质量实现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工作,落实国家、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低价或免费开放工作规范和标准,落实《绍兴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赛事安全管理运营政策文件,完善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均等享有。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参与,不再列出。

(二)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按照整体智治、多跨协同、改革突破的要求,打造浙里办“越运动”品牌,建设完善“数智马拉松”“AI云健身”应用场景,结合体育消费券发放,探索“运动银行”“运动积分”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全民健身一站式服务。实施大中型体育场地智慧化建设管理、数据归集等标准。积极扶持引导线上赛事活动发展,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举办覆盖各类人群的线上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供给升级。加快建设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推进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均衡布局。新建省级全民健身中心6个、新(改)建占地4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公园6个、体育设施进公园50个、足球场50个、全民健身广场3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0个、百姓健身房300个。全市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全面实施服务大提升工程。所有公共体育场馆实施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政策。在亚运前后策划公共体育场馆主题开放日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深化开放试点工作,集中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正常有序开放,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承办杭州亚运会为契机,重点推广棒垒球、攀岩等新兴体育项目,举办“全民健身与亚运同行”系列赛事活动,全力打造“中国棒垒球之城”。持续引进举办“水陆双马”等高水平赛事,打造“国际赛会目的地城市”。在基层推动“一镇一品”品牌赛事培育工程,引导基层根据当地特色,开展山地户外、垂钓、休闲皮艇、冰雪运动、飞盘、电子竞技、航空运动、汽摩运动等休闲体育项目。建立全民健身运动会机制,市县每4年举办一届综合性运动会、乡镇(街道)每3年举办一届全民运动会、行政村(社区)每年举办一次趣味运动会,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

(五)提高全民健身科学服务水平。落实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火工程,打造“百千万”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次以上。推广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乡三级体质监测网络,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引导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健身团队等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实体化,各区、县(市)“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全市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000个。5A级体育社团达到15家以上,3A级体育社团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七)强化特定人群健身服务。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配合“双减”政策,积极开展“水乡孩子会游泳公益游泳培训”活动。不断改革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市县两级定期举办老年人运动会,每年举办老年人单项体育赛事和趣味体育活动,保证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组织符合残疾人特点的体育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体育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健身器材研发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力扶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IPO。积极引进“越商回归”企业和“社会资本+体育”投资项目,努力做大做强体育产业基本盘。大力推动运动项目产业化,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等体育产业,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带动作用,依托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品牌系列赛等活动充分释放全民健身消费需求。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打造集运动体验、参赛观赛、运动社交、主题活动等于一体的复合型全民健身消费场景,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热情,成功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九)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体育+”跨界融合。强化文体融合,为全民健身注入绍兴文化精神,推动体育健身广泛可持续发展。突出体育健身宣传主题,融入绍兴千年古城、东方水城文化;营造体育赛事文化氛围,扩大全民健身社会影响力;弘扬绍兴传统体育文化,丰富全民健身历史意蕴和文化内涵。促进体旅融合,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休闲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品与服务供给,发挥绍兴山清水秀优势,打造具有全国知名度的体育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精品景区、运动乡镇3个(条)。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健康促进、人才培养、体育竞赛、场地共享”四大体系,确保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指标明显向好。加强体卫融合。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与医疗机构合作,在全市范围逐步建设推广社区健康促进中心,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指导市民科学健身。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加大健身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拓宽体育文化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自媒体等渠道进行体育宣传。推动体育文化进社区、进乡村,开展体育知识普及系列活动,鼓励体育社团、体育企业为居民提供免费的体育知识讲解、运动项目体验等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国际交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城市共同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杭州亚运会为契机,增进与国际体育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新时期党对体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全面领导、政府统筹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统筹指导。各区、县(市)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体系。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领域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统筹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实施监督考评。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逐年逐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跟踪推进。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并于2025年进行全面评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