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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3-236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1-11
主题分类: 医保 发文字号: 浙医保发〔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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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新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调整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具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中型、重型和危重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开展俯卧位通气治疗,临时列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间与“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同步。

二、完善后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以上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1日起执行。

附件: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微信截图_20230112120615.png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