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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3-2368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1-12
主题分类: 财政,社团管理,其他 发文字号:

关于《绍兴市支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17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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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积极作用,规范支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资金管理,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防范运行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

(二)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99号);

2.《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绍市委办发〔2022〕29号);

3.《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浙民社〔2022〕188号);

4.《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20〕11号);

5.《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部门主要职责清单》(绍市民〔2022〕43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包括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申请程序、评估及核准、公示及发放、监督管理等内容。

社会组织品牌建设主要用于在绍兴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获得民政系统绍兴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品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品牌项目(活动)、优秀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给予的奖励性补助。

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主要用于在绍兴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性补助。

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主要用于在绍兴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人员,在社会组织方面的研究成果(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团队获得的研究成果以第一署名申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给予专职工作人员奖励性补助。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绍兴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党建工作,获得市级(不包括五星系列创建工作)、省级、国家级荣誉的,给予奖励性补助。

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具体由各区、县(市)制定政策、组织实施。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在绍兴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重点开展扶老助残、儿童关爱、救孤济困、推进现代社区建设、深化社工站公益事业等公益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枢纽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和综合管理团队建设及运营绍兴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慈善基地),由绍兴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及预算管理要求给予保障。

《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对每类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到位。

解读机关:绍兴市民政局

解读人:华珺。

联系人:丁国春。

联系电话:0575-88003055。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