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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19 14:0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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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年度重点工作及民生关注热点,以网站和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各有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中心以官方网站为主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74条,官方微博“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122条,官方微信公众号“绍兴公积金”发送推文75条。对公积金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并组织新闻媒体同步做好解读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解读、第一时间回应,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中心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随时准备接受公众依申请公开申请。2022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通过“民呼我为”平台、领导信箱等途径进行留言办理,全年累计办理量62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签收和办结,满意度99.68%;通过绍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相关政策文件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意见征集过程中及时与建议人进行沟通联系,更为精准了解其相关诉求,进一步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监督。

(四)创新探索平台建设。在做优做精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报纸、电视台、新媒体等各类载体开展广泛解读,着力搭建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同时中心全面梳理公积金网办高频业务事项,编制“网办业务高频事项集锦”、“手机App操作流程指南”等宣传手册,组织人员走访企业、街道、社区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网上办事服务操作讲解,帮助社会大众更全面地了解政策,熟练掌握网上办事服务的操作流程,创新探索“线上+线下”阳光公开机制,让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成为公积金系统办事新常态。

(五)规范完善信息管理。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先审后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件数

本年(2022)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历年)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填报人:沈志琴

联系方式:852033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2)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21)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1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填报人:沈志琴

联系方式:8520330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人:沈志琴

联系方式:8520330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中心将继续以为民服务为目标,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增设多媒体政务宣传设备。按需滚动播放最新业务政策文件、网办操作流程等政务信息,方便办事群众快速、全面、直观地了解公积金政策制度;增设公积金立体化宣传栏目。进一步构建多样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丰富群众信息获取渠道,纵深推进政务宣传工作,全面打造“阳光公积金”。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抓实人员培训,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