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25A/2022-2428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2-07-07
主题分类: 土地,林业 发文字号: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25号
文件登记号: ZJDC63-2022-0006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08:58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浙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浙自然资规〔2021〕12号)和《浙江省测绘资质委托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浙自然资函〔2022〕44号)精神和要求,制定了《绍兴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7日



绍兴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测绘资质改革精神,做好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批管理,根据《浙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测绘资质审查工作规范》《浙江省测绘资质委托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省自然资源厅委托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乙级测绘资质受理、审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乙级测绘资质审批承接工作的重要性,着力打造“公开、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测绘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市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审查范围

注册地在绍兴市的乙级测绘资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除外,下同)单位的审批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资质申请:新申请乙级测绘资质;

(二)专业类别变更:增加或删除同一资质等级的专业类别;

(三)基本信息变更:包括测绘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变更;

(四)补充和修改数据:包括增加或删除测绘专业或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修改测绘业绩、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三、工作职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乙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管理工作;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受市局委托负责本辖区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制度执行等情况的初步审查和实地核查工作。

四、组织机构

成立测绘资质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分管测绘地理信息的局领导担任组长,测绘与地理信息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测绘与地理信息处和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业务经办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五、审查流程

(一)乙级测绘资质申请、专业类别变更等测绘资质审批工作:

1.初审。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如有必要可赴实地核查,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初审意见(附件1、2)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市局,不符合要求的作退回处理。

2.复核。市局经办人负责申请材料的复核,收到区、县(市)局(分局)初审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意见,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区、县(市)处理。

3.受理。测绘资质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召集成员集体讨论,收到复核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形成集体讨论意见,作出是否准予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并自受理之日起在市局门户网站对该申请事项的主要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不同意受理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批。市局分管领导在受理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审批结果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补充和修改数据等测绘资质管理工作:

1.初审。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市局,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作退回处理。

2.复核。市局经办人负责申请材料的复核,收到区、县(市)局(分局)初审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意见,不通过的退回区、县(市)处理。

3.办结。市局处室负责人在收到复核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申请的决定。

六、工作时限

(一)乙级测绘资质申请、专业类别变更等测绘资质审批工作:

收件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或补正决定。受理之日起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申请单位申请测绘资质的主要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审批决定。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审批结果。

(二)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补充和修改数据等测绘资质管理工作:

收件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事项的审查、办结。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乙级测绘资质审批工作政策性强、专业度高,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宣传测绘资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查。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要落实专人,严格按照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审查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对法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技术装备发票等材料的核验过程均应留痕,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作技术审查、实地核查或专家评议等,确保审查结果客观准确。

(三)提高效率。市局适时开展测绘资质审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审批经办人员的政策标准把握能力和申请材料核验能力,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工作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到利企便民。

(四)加强监管。加强测绘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测绘成果质量专项检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和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环境。

附件:1.关于XXX(单位)乙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初审意见

           2.测绘资质审查表

2.关于印发《绍兴市乙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编辑:(测绘信息处)
信息来源: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