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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3-247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3-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兴市建设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1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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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2021年7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21〕19号),通知中明确:持续推进“绍兴建筑”品牌建设,扶持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钱江杯”、“白玉兰杯”等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建设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2022年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21年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情况》,要求绍兴创优工作有待加强。同年4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11号),通知明确支持企业创优夺杯,对承建工程当年获得“鲁班奖”、“钱江杯”、“兰花杯”等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将获得相应奖励,因此急需出台绍兴市建设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

(二)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绍兴市建设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的考核认定活动。

(三)文件依据

该文件依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21〕19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浙建〔2021〕7号)等文件制定。

二、政策内容

(一)主要内容

《认定方法》由八条具体操作性细则组成,全力保障我市建设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第一条为总则,明确“兰花杯”获奖工程代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获奖工程质量必须代表我市先进水平,认定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且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业承接的项目参与兰花杯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工作由市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牵头,具体工作由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组织。

第二条为组织管理,明确市建设局负责兰花杯的认定工作,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交通、水利、能源等市级相关部门和绍兴市风景名胜和园林学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兰花杯考核推荐工作。

第三条为考核认定条件,明确兰花杯考核认定项目应当符合节能环保、一定规模要求、技术指标先进、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等基本情况,若存在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建设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行贿行为、参加过兰花杯考核认定而未通过等情况的,不得参与考核认定项目情况。

第四条为考核推荐及认定程序,明确拟参与兰花杯考核认定的承建单位的申报流程以及推荐单位对纳入兰花杯创建计划项目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推荐单位择优推选兰花杯项目名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等公示 7 个工作日后报送市建设局,经市建设局认定后发文公布。

第五条为监督管理,规范考核推荐程序,明确市建设局对推荐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兰花杯信访投诉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机制,明确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企业惩罚机制。

第六条为其他要求,提出对兰花杯核查程序以及参与工作人员的要求,明确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的项目,从兰花杯认定项目中择优推荐。

第七条为附则,明确该办法责任主体。

第八条为附则,明确该办法实施时间。

(二)适用范围

《认定办法》明确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

(三)文件期限

文件施行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

解 读 人:毛红卫/周圣

联系方式:0575-85746590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