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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绍兴市反馈督察意见

落实整改任务放大工作成效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张金根通报温暖表态

发布日期:2023-12-12 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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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绍兴市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组组长张金根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温暖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李宏庆和督察组有关人员等参加。市领导王涛、陶关锋、傅陆平、张宪疆参加。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区、县(市)设分会场。

督察认为,绍兴市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即知即改、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但推进过程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推进发展与保护、环境治理的系统观念转化落地、全链条闭环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督察组对加快美丽绍兴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

温暖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问诊把脉,问题点得准、点得深、点得实,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结合主题教育,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全面彻底。

温暖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紧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夯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执纪责任,贯通整改工作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任务,聚焦督察反馈意见,对标对表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开门纳谏抓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要深化成果运用,全面放大整改成效,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


作者:(张科勇)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