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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3-2475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2-2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2024~2025年绍兴市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1 13:5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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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护我市叶菜生产者种菜积极性,促进我市叶菜均衡生产和供应,稳定市场叶菜价格,保障居民基本需求,针对叶菜生产现状,从2015年开始,我市启动了叶菜成本价格保险试点,实行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积极探索特色农业保险创新模式,为继续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文件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7号)

3.《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4个政策文件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3〕3号)

4.《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绍市农〔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保险模式

(四)方案内容

1.保险标的

青菜、快菜、菜薹和苋菜等,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增加相应叶菜品种,总数最多不超过6种。

2.投保对象和条件

投保对象为全市已认定的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范围内的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种植农户;基地内的种植农户由基地组织投保。

投保条件:

(1)种植地块位于非蓄洪、行洪区内;

(2)基地内主体信誉良好;

(3)基地叶菜种植面积 5亩及以上;

(4)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情况。发生蔬菜抽检不合格或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经整改及再次抽检合格后,方可继续参保。     3.承接时间和保险时段

保险期间为叶菜上市期间,建议十天为一个保险期,每月3期(如:每月起保日期为1日、11日、21日),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金额和保费

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产量(正常亩均产量的70%)与单位生产成本乘积计算。

投保叶菜种类的正常亩均产量与单位生产成本依据由各区、县(市)分别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提供。

保险费率不高于保险金额的10%(以中标费率为准)。

保费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与投保亩数的乘积计算。

5.保费补贴

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贴,投保人自缴10%。投保人需足额缴付自缴保费后方能享受财政补贴,财政补贴部分由各区、县(市)与保险公司进行结算,统一支付到保险公司账户。

市财政每年安排160万元专项资金。第二年初对全市财政保费补贴进行核算,若当年全市保费财政补贴数低于160万元,则全部由市财政给予补助;若当年全市保费财政补贴数超过160万元,超过部分由各区、县(市)财政按投保比例分担,分担额度为: (全市总保费的90%-当年市级财政补贴上限)x分担县保费占全市保费比例。

6.投保流程

(1)出具保险资格申请表。投保叶菜成本价格保险时,须向保险公司出具经乡镇(街道)和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的保险资格申请表。

(2)核实实际种植面积与投保面积是否相符,防止重复投保,一次种植最多投保一次。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政策,加强监管。   (3)对面积符合要求的基地,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自缴部分的保险费、出具保险单和保费发票。

7.申报监管

绍兴市菜篮子基地内主体提出参保申请,并在基地所在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乡镇(街道)对基地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参考附件。     8.赔偿处理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2)若在保险期间市场平均价格低于保单约定价,则按其跌幅比例进行相应赔付;高于或等于保单约定价,则不发生赔付。保单约定价根据当地或绍兴市叶菜前三年同期的叶菜价格等数据作为基础理赔标准。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x(保单约定价-保险期间市场平均价)/保单约定价x保险亩数

保险期间市场平均价:由各区、县(市)根据当地或绍兴市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公布或收集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保单约定价=[保险三年前同期市场批发价x(1+r1)x(1+r2)

x(1+r3)+保险两年前同期市场批发价格x(1+r2)x(1+r3)+保

险一年前同期市场批发价格x(1+r3)]/3   注:保单约定价是指纳入前三年各年食品价格指数后,保险前三年实际价格的平均值。其中r1指两年前各月食品价格指数,r2指一年前各月食品价格指数,r3指当年各月食品价格指数。各月食品价格指数情况按照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确定。

保单约定价各区、县(市)可参考以上计算方式或创新计算方式,加快理赔速度。    (3)其他事项     ①理赔公示。每月的承保和理赔清单,保险公司需在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示栏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反映情况,保险公司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②违规处理。保险公司对承保和理赔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虚报、谎报投保亩数、投保品种或重复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当期农户自缴保险费不予退还,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诉讼有效期。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六)保险承办机构。绍兴市叶菜成本价格保险业务经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承办。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其承担本辖区的叶菜成本价格保险业务。

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陈建勇、邢海

联系方式:0575-85008778

绍市农〔2023〕8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绍兴市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wps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