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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248/2023-2379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成文日期: 2023-02-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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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绍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强特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将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批示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6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13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二)注重闭环推进。印发《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联动。建立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机制”,制定《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法律服务保障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15个主体班次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实现领导干部任职考法常态化。全面落实市政府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月一法”活动,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持续聚焦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深入推进体系化特色化立法。全国首部“枫桥经验”立法《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全市第一部政府规章《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正式施行。《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首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立法成果《绍兴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出台实施

(二)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实现市县乡队四级法制审核工作全覆盖。对近两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主办单位开展决策档案专项检查。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专项清理工作。

(三)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绍兴”考核。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工作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公职律师跨部门调配使用机制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

三、加快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一)全力优化政策措施。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绍兴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清单》,建立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清理违反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招投标等领域法治和诚信建设。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814条。动态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专题专栏,发布政府公报12期,公开政府规章2市政府文件2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34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102个。坚持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841件。

(三)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全市应援尽援率、通办率实现“双百”目标。招募245名律师入驻“律动浙里”平台,上线“村居法顾”微信小程序,拓展农民工讨薪救助绿色通道。开展全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四张清单”,出台《关于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县属乡用”的实施意见》配套管理办法,稳步扩面赋权乡镇(街道)执法。持续扩大“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集成度,减少重复检查1.6万余次,切实减少执法扰企、扰民。

(二)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立重点领域执法专班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分析研判监督平台,节省人工审查时间98.56%实施《关于联合推进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增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开展乡镇(街道)执法情况专项监督并落实整改。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绍兴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实现部门执法职责争议、机构编制职责争议乡镇与部门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全覆盖。组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清底专项行动。全市12个主要执法领域全部实现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具体化、标准化。

五、注重矛盾化解多元协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开展专项攻坚,着力解决“两高一低”问题。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攻坚行动。印发《绍兴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等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土地房屋征收制度体系。全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0.76%,行政机关败诉率2.76%全省最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二)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有效发挥主渠道作用。健全“每案必调、繁简分流”调解机制,将联调、组调程序纳入行政复议常态化流程。依托社会治理中心、法院立案大厅,畅通复议引流渠道,针对性开展争议协调化解工作行政复议与诉讼比值、调撤率、复议后起诉率、复议后败诉率等主要指标全省领先

(三)推进人民调解固本强基,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广在线调解平台应用,实现网上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全流程服务,在线申请受理72小时响应率100%。打造解决纠“共同体”,在行政执法中队等设置调解联络点,探索“随警”调解新模式,成立涉访纠纷化解律师团队全年涉访案件调解成功率99.1%

一年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法治意识有待提升、执法理念有待改进、基层基础有待夯实、普法工作有待提质等问题。2023年,将围绕“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主线,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具有绍兴辨识度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立法相关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大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打造依法治理市域样板。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