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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3-2387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3-2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字号: -

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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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启动实施之年,要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一张网络、实施二个行动、落实三大任务、推进四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构建“一张”网络,积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全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一是纵向联动。构建统筹谋划机制。要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地方职责,准确定位,精心设计工作载体,落实落细工作举措。构建工作推进机制。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上,要同步进行、同向发力,及时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实现上下同频共振、步调一致。构建网格管理机制。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全面构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体系。二是横向协作。今年是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农业农村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和通信发展办公室等七部门要继续通力协作,重点围绕蔬菜、畜牧、水产等问题较为突出的15种食用农产品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部门,对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内部协同。充分发挥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召集成员单位开展问题会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地农产品质量监测情况,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通报、联防联控的风险排查机制,引导农产品监管人员与技术人员联合开展农产品速测、科学用药和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指导,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

二、实施“二个”行动,全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1、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一是开展重点品种治理。对蔬菜、畜牧、水产等问题较为突出的15种食用农产品要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品种定量抽检占比20%以上,重点品种安全用药培训1次以上,蛙类养殖主体全部录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豇豆、韭菜种植主体全部纳入抽检范围。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15个品种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如有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问题,要立即开展行政调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宣贯和用药宣传指导,指导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对种植主体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推广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使用,督促主体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2、扎实推进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全面排查豇豆种植主体。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逐户排查豇豆种植主体面积、产量、区域分布,对豇豆种植户逐一建档并建立监管名录,并全部纳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统一监管。二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协管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监管员和协管员年度巡查计划,明确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网格员职责,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制度。三是实施绿色防控模式。大力推广以“种子消毒、网棚栽培、清洁田园、害虫理化诱控与天敌防控、科学用药、适时采收”为核心的豇豆绿色安全栽培技术,督促指导豇豆种植主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剂量、次数和方式等相关要求科学用药。

三、落实“三大”任务,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一是开展常态化监测。实施2023年度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及时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加强县镇两级监测力度,实现规模农业生产主体全覆盖。市级计划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定量检测1200批次。二是加大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联合多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配合好亚组委开展食用农产品供应商的遴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护航工作。三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科学性。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镇(街道)、生产主体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重点的闭环管理控制机制。

2、推动农业绿色优质发展。一是开展农业绿色认证工作。继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强化新认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率达59.5%以上,新增绿色食品30个以上。二是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一县一品一策”行动,建成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个,引导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辐射区域集聚安排。三是加强农业绿色品牌打造。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发挥展会节庆平台作用,充分挖掘农产品绿色价值,使农产品品牌脱颖而出,让品牌为产业赋能、促农民增收。

3、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一是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价。聚焦标准化生产与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有机结合,积极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提升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意识。二是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制定完善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关键环节标准。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各地加快推进畜牧、水产、种植业和农机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农产品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向高品质发展。

四、推进“四项”工作,努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一是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4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是组织多形式的宣贯活动。通过网络、微信、集中授课和上门宣讲等形式,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知晓率。三是扩大宣传范围。开展送法到基层、到农户活动,重点面向基层监管员、协管员和农户开展法律宣传。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健全网格体系。构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今年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覆盖所有涉农乡镇(街道)。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在定格定人定职责的基础上,要求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全部实现网格化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三是开展培训活动。举办1期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内控员培训班,采取现场讲授+专家授课+实地考察+线上学习+课堂讨论“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建强网格化管理队伍。

3.推进合格证追溯管理工作。一是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统一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紧紧抓住农业龙头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的基础上,加快推广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辖区内规模主体全覆盖。二是推动“浙农码”合格证一码集成。将农产品检测信息与“浙农码”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联,关联率达20%以上,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公信力”。三是开展政策奖补工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考核、政策奖补、参加展会等相挂钩,积极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优秀主体评选工作,推动合格证追溯管理工作。

4.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工作。各地要加快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相关信息的归集、录入和审核等,并做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二是开展信用试点工作。结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监管、肥药两制改革、农业主题绿色评价等工作,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试点工作。三是加强信用应用工作。正确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加强政策导向,在评优评先、品牌推选、展示展销等领域,对于信用评价等级A、B级的主体可视情给予优先考虑,以信用建设引导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指标任务分解表


指标

越城区

柯桥区

上虞区

诸暨市

嵊州市

新昌县

合计

农产品国家抽检合格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农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

98

98

98

98

98

98

98

农产品市级抽检合格率(%)

98

98

98

98

98

98

98

省级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

1.4

1.4

1.4

1.4

1.4

1.4

1.4

省级专项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

3

3

3

3

3

3

3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生产记录检测关联率(%)

20

20

20

20

20

20

20

农产品市级定量监测(次)

各区、县(市)分配数具体见《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绍市农通【2023】5号)

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个)






1

1

绿色食品认证(个)

1

5

5

5

7

7

30

新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个)


1




1

2

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率(%)

按照省考核工作要求执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抽检任务(个)

根据省下达任务后再作具体分解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个)

根据省下达任务后再作具体分解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监督抽检(个)

根据省下达任务后再作具体分解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