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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23-2388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3-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监管法〔2023〕1号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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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3        


附件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单位

(部门)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出台《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在《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绍兴实际,对两清单适用条件及减轻幅度等作出具体规定,出台《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2023年10月

2023年4月,梳理形成征求意见稿。

5-6月,在全市系统内征求意见,完善征求意见稿。

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9月,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并审议通过。

10月,正式出台并发布实施。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