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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42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8-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关于《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25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10日,本局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提出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照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等规定,于近期完成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发工作。

据此,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赋予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事项的地方性法规3部,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事项为9项。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制定了《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

二、主要内容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一是新增执法事项,依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绍兴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确定新增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依地方性法规设定)9项;二是制定裁量基准,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结合绍兴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情况,相应制定裁量基准9条。

另,根据《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其中2项执法事项对应的裁量基准设置了“轻微免罚”。

三、相关说明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已通过绍兴市政府、绍兴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征求了意见,也在交通运输系统内征求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实施时间

本《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裁量基准(依地方性法规设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五、适用范围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解 读 人:余万芳,杨帆;联系电话:0575-85338679。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