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水利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84D/2023-2447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3-05-17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字号: 绍市水利〔2023〕42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8-2023-0003 有效性: 失效

【失效】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从根本上解决顽疾、防范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行业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技能,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推动各项任务举措开展落实,避免盲目施救,全面防范化解水利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到2023年底,全面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要素,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技能全面提升,隔阻盲目施救的安全防线不断巩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

水利行业有限空间整治的范围主要是,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中涉及到的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重点聚焦洞、涵、坑、沟、槽、池、井、管、孔、箱、室、仓等场所。要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附件1)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八个必须”》(附件2),结合本地区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防范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5月底前)

当前正处于夏季和汛期,各区、县(市)水利部门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强化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组织部署。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5月底至6月底)

各区、县(市)水利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情况开展调查摸排,全面掌握有限空间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请各区、县(市)水利部门汇总填写《水利工程重点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3),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3年7月至10月)

各有关部门要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从7月起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监督指导相关单位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23年10月底前,相关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四)督查总结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

各区、县(市)水利部门要积极对照重点内容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面督查(附件4),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巩固机制。市水利局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推进整治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市水利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底线。各区、县(市)水利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区、县(市)水利部门要细化完善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及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有效整治措施,确保工作责任和要求落地落细,各类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三)深化创新驱动,提升安全水平。积极发挥数字化改革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加强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安装视频、传感等装置,构建感知网络,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实现智能研判、安全预警。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各区、县(市)水利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科普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八个必须”

3.水利工程重点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

4.水利工程重点有限空间督查检查表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示例)

6.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

绍兴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1

排查风险

底数

1.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底数排查,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清单库,明确责任人。

2.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明确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管控措施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

设置警示

制定规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在醒目位置规范张贴。

3

健全安全

制度规程

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组织专项

教育培训

1.各地对有限空间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完成专项培训不少于1轮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

5

严格作业

审批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6

强化现场

安全管理

现场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规范。

1.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4.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5.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7

落实应急

救援措施

要求

1.企业依法完成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及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确保装备合格、有效;

2.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作业人员至少完成 1 次实战演练,熟练使用通风设施、呼吸器等装备。

3.至少组织1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

8

提升本质

安全

1.推进隔离防护、工艺升级和机器换人,强化有限空间外围防护等设施标准化改造,对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完成防护栏杆修筑;

2.对符合条件的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完成“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

3.积极推进污水池“不积淤”“自动化清淤”“消除有害因素”等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淘汰各类落后工艺设备,鼓励推广“机器人”进行管道、污水池等疏通清淤作业;

4.加强有毒气体报警装置规范设置,完善报警响应处置制度,落实安全可靠的应急措施。

附件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八个必须”

1.必须准确辨识并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台账。

2.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4.必须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岗前5分钟应急救援推演。

5.必须在作业前进行风险评估和作业环境检测,作业过程保持实时监测和持续通风。

6.必须在作业前确定联络方式及信号,严格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

7.必须在作业前落实装备检查,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附件3

水利工程重点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

填表单位(公章):绍兴市水利局         填表日期:2023年6月20号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有限空间类型

性质(1、在建,2、运行)

主要风险

有限空间数量

单位

负责人

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备注

1

绍兴市澄潭江上游分洪洞工程

新昌县镜岭镇

洞(地上空间)

在建

窒息

1

戴维生

周徐锋

18857577669


2











3











4











负责人:                             填表人:

备注:

(一)有限空间定义: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 体积足够大,人能够完全进入;2. 进出口有限或者受到限制;3. 不是设计为长时间占用空间;4.有人员进入的可能和需求。

(二)有限空间类型选填:洞、涵、坑、沟、槽、池、井、管、孔、箱、室、仓等,并注明地上、地下、密闭空间,例如,洞(地下空间),不能囊括的特别说明。

(三)主要风险类型选填:窒息、有害气体、可燃气体等,不能囊括的特别说明。

附件4

水利工程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督查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事项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管理台账

是否完成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是否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

检测记录

是否按要求对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深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是否记录了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


4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


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带(绳)、通讯设备


5

应急救援

演 练

是否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是否定期进行了演练,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6

教育培训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是否包括: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7

安全设备

设施配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气体检测设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通风换气设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警示标示


是否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


8

承 发 包

管   理

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9

作业现场

管    理

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告知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


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是否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附件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示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图片1.png

报警急救电话:110,120;   单位作业审批电话:***********。

注:各单位要结合风险辨识和实际情况,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参考示例)修改完善后设置于醒目位置。

附件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pdf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