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4-248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1-2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24〕3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3 10:35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各环节资料整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台账齐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出台《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规定,强化专家选聘管理,健全专家论证工作机制,规范论证程序实施,开展专家论证工作效果跟踪评估,实现专家论证的依法、独立、客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质效提升。

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

3-4月,开展调研、收集难点和问题,形成征求意见稿;

5-6月,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征求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开展专家论证;

8-9月,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完成合法性审查;

10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11月,发布实施。

2

出台《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千万工程”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推动我市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决定实施新一轮“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管养、运营管理和融合发展,助力“两个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绍兴样板。

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

3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征求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完成专家论证;

5月,完成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6月,发布实施。

3

出台《绍兴市企业标准筑基工程行动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

2月,梳理我市现有标准化体系和标准清单;

3-7月,调研我市“4151”等产业标准化发展现状及各区、县(市)特色块状产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8-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完成第一轮部门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

10月,完成第二轮部门意见征求,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12月,发布实施。

4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城管委统筹作用、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加强政策供给、理清管理界线、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拓展问题发现渠道等举措,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和智慧化人本化管理水平。

市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

3月,完成课题组组建;

4月,完成前期调研;

5月,完成部门意见征求,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7月,完成合法性审查;

9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市委汇报;

10月,发布实施。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