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涉水行政审批工作座谈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长级)蒋高永出席会议并讲话,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局水政水资源处、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市水土保持与小水电管理中心等负责涉水行政审批及批后监管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浙江省有关水域管理职责的通知》等涉水审批相关文件精神,解读了我局即将印发实施的《绍兴市建设项目涉河涉堤建设方案验收复核办法(试行)》,并对各地在涉水审批及批后监管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答疑。
蒋高永强调,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做好各项整改举措,补齐短板,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要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严格落实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守牢安全底线;二是要加强批后监管工作,努力完善批后监管上存在的制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全市要树立涉水审批服务“一盘棋”思想,做到审查、监管、验收互相衔接,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