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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5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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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群众查询,现将分布于各网站的绍兴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主体:绍兴市统计局

行政执法范围:绍兴市

监督举报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邮编:312000

举报投诉电话:0575-89181677

一、行政执法权限

(一)职责:依法监督检查统计法执行情况,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职权:1.检查权;2.处罚权。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

三、权责清单

详见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市统计局权责事项清单,公开网址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601000000&deptCode=001008006007029&matterType=ALL&activeTab=1。

四、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绍兴市统计局持证执法人员(包含县局),网址链接:https://tjj.sx.gov.cn/art/2024/12/27/art_1229633619_58874558.html

五、行政执法程序流程

绍兴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详见附件。

六、随机抽查事项

浙江政务服务网双随机检查公开,网址链接: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key=1

七、行政裁量权基准

绍兴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公开网址链接:https://tjj.sx.gov.cn/art/2023/9/13/art_1489180_58873376.html

八、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绍兴市统计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对行政司法机关违法行为侵犯其人身权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如对绍兴市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以下之一法律救济途径:1.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权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绍兴市统计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网址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unish?webId=54&jurisCode=330601

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情况

绍兴市统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网址链接:https://www.sx.gov.cn/art/2025/1/20/art_1229565225_59559978.html

附件:绍兴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附件

绍兴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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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