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
《沥海镇城乡新社区布局规划(2011—2020年)》公示
发布机构:滨海新城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1-10-26   
 

《沥海镇城乡新社区布局规划(20112020年)》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要素集聚、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依据《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20102030年)、《沥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我局局会同沥海镇政府于2011年初启动了《沥海镇城乡新社区布局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了规划评审,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            公示时间:2011102620111125

二、            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热线电话:0575-81199686

2、电子邮箱:bhxcghj@126.com

3、邮寄地址:海滨大道90号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

 

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规划局

20111026

 

 

 

 

 

 

 

 

 

 

 

 

 

 

沥海镇城乡新社区布局规划(20112020年)简介

一、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沥海镇镇域,包括2个居委会和22个行政村,地域面积40.77平方公里。

二、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三、             社区布局规划

1、 社区划分

规划沥海镇共划分为7个社区,其中2个城市型社区,5个农村型社区。

城市型社区规划范围:东至嘉绍高速,南至世纪大道以南30,西、北至沥海镇界,分别为城中社区和城西社区。(社区名称暂定)

农村型社区规划范围为城市型社区以外的区域,分别为城中、城西社区世纪大道南侧30以南,沥东社区、城东社区、城南社区、三汇社区、南汇社区。(社区名称暂定)

沥海镇城乡新社区划分一览表

社区类型

社区名称

(暂名)

包含村庄

地域面积

(平方公里)

现状户籍人口(人)

社区范围

城中社区

*城沿村、渔村村、舜海村、南桥村、联邵村

4.33

10663

东至嘉绍高速,南至世纪大道,西至城沿、南桥村界,北至镇界;

城西社区

*阮家村、四联村、城西村

4.41

6815

东至阮家村界,南、西至城西村界,北至镇界;

沥东社区

*东海村、沥东村、郭渎村、二渡村

6.02

8498

东至镇界,南至曹娥江,

西至二渡村界,北至二渡、东海、郭渎村界;

城东社区

*华东村、谭许村

4.11

6397

东至镇界,南至谭许、华东村界,西至华东村界,北至镇界;

城南社区

*百沥村、民生村

5.25

4722

东至百沥村界,南至曹娥江,

西至民生村界、北至民生、百沥村界;

三汇社区

*光荣村、新联村、联谊村、伟明村

9.72

10280

东至伟明村界,南至曹娥江,

西至新联村界,北至镇界;

南汇社区

*华平村、南汇村

6.94

7480

东至华平村界,南至曹娥江,

西、北至镇界;

1:加“*”的村为社区中心所在村;

2:世纪大道、嘉绍高速为城市型社区与农村型社区划分的界线,若同一社区分属于不同类型社区,施行不同的建房政策。

2、 建设分类及建房政策

城市型社区内的建设用地为城市建设控制区。

农村型社区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三类,分别为:建设区、保留区、拆迁区。

根据因地制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农房建设的总原则,施行如下建房政策:

(1)     城市建设控制区

全面禁止新建、翻建、扩建农民个人建房;以拆迁安置的形式对村庄实行整体改造,建设多层及高层公寓。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允许危房修缮。

在城市型社区内规划集中居住区用地,由政府统一建设多层或高层公寓式住宅,作为拆迁户及宅基地置换农户的安置用房。

(2)     建设区

指通过旧村改造或新增用地,建设村民住宅及配套社区公共设施的区域。

新增用地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区级公共设施可由沥海镇实施,村级设施由各村配建;新建的村民住宅根据“规范联立式、严控独立式”的原则控制。

(3)     保留区

指现有农民住宅规划较合理,多数建筑形态规范,建筑质量较好的区域。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社区规划的前提下,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后,保留区允许翻建、扩建,允许在房与房之间还可见缝插针式填充的地块新建个人建房。

(4)     拆迁区

指旧房较多、质量较差、交通不便或规模较小,需要整体拆迁盘整的区域。本次规划的拆迁区主要包括以下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复垦区、规划道路红线及两侧留用地内、规划高压走廊内、曹娥江堤塘控制范围内及其他零星居民点。

拆迁区禁止新建农民个人建房,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允许翻建农民个人建房,同时引导拆迁区农户向集中居住区集聚。

四、             道路交通规划

1)高速公路

嘉绍高速从本区域东侧通过,是未来绍兴、滨海新城经嘉兴至上海的主通道。

规划在沥海镇区东侧设高速出入口,高速连接线接世纪大道。

2)结构性主干道

规划世纪大道、新城大道、越兴北路为结构性主干道,是本区域与周边区域交通联系的主要通道,道路宽度42-50

3)城市主次干道

世纪大道北侧的城市主次干道,已纳入江滨区启动区块控规;世纪大道南侧,规划一条横穿南部农村地区的东西向城市次干道,东沿曹娥江至上虞,西接越中路与越兴北路相交。同时,东西向次干道与世纪大道之间规划多条18-24道路,加强南北向交通联系。主干道宽度32-36,次干道宽度24-32

4)城市支路与社区道路

以现状道路为基础,通过局部拓宽、打通延续、截弯曲直等方式,与城市主次干道相连,覆盖社区内各主要居民点,方便村民出行。城市支路宽度12-18,社区级道路宽度6-10

5)客运场站

根据公交规划,合理布置公交首末站,选址另定。

五、             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配建一览表

社区名称

设施配建汇总

城中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农贸市场、

沥海中学(扩建,36班)、沥海小学(扩建,36班)、

中心幼儿园(改造,18班)、敬老院(扩建)

城西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幼儿园(12班)

沥东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农贸市场(改造)、

小学(保留,18班)、幼儿园(改造,12班)

城东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农贸市场(改造)

城南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

三汇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农贸市场(迁建)、

小学(保留,18班)、幼儿园(迁建,12班)

南汇社区

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

注:镇区另新建36班小学一所,结合滨海新城江滨区南部片区中心公共设施布局,规划选址在海东路以北、延德路以东(位于本次社区布局规划范围外)。

六、             近期实施规划

1、 试点社区

试点社区城西社区和城东社区。

城西社区:规划在新城大道以西、海东路以南建设集中居住区,占地约8公顷,根据安置需求分期实施,安置新城大道两侧阮家村拆迁农户,同时作为沥海镇试行宅基地置换商品房的安置小区,引导全镇村民向镇区集聚。同步配套社区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城东社区:集中建设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位于华东村,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进行旧村整治,改善社区环境。

2、 近期建设内容

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集中居住区

位于城西社区,通港大道以西、百三公路以南地块,启动建设15万平方米高层住宅区。

社区服务中心之一

为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

社区服务中心之二

位于城东社区华东村,建设社区用房(包括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

农贸市场

位于三汇社区光荣村,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

社区环境整治

社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包括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架空线整理等。

合计

/

 



   【字体: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法律顾问
绍兴市人民政府 主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绍兴市电子政务中心 建设管理
榕基软件设计制作与技术支持 浙ICP备05001334号-1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