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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公布绍兴市2008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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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水利局
2008-04-29
  
 
绍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防汛防旱指挥部文件
 
绍市防汛〔2008〕9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关于公布绍兴市2008年度小型水库
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为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各地上报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部分领导调整后,相应新任领导人即为责任人。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并具体落实到人,保障辖区内水库的安全;各水库主管部门(业主)、水库管理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的各项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各级防汛、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水库的行业监督管理。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水库  责任人  通知

抄送:省防汛办,市委办,市府办,水务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防汛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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