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English
  首页>>透视政府>>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组成部门>>市水利局>>公告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08年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通知
视力保护:  

来源:市水利局
2008-04-22
  
绍兴市水利局文件
绍市水利〔2008〕47号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08
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水电)局:
 
    水政监察巡查是水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做好水政监察巡查,能有效地预防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及时将水事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认真落实《浙江省水政监察巡查制度》,维护全市稳定的水事秩序,结合浙水政[2008]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08年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执法联合巡查时间为2008年4月至8月,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县(市)水政监察大队二级联动开展。按照巡查计划,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和县(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对本辖区内指定的河道、水工程、取水户以及开发建设项目等进行巡查。
 
    三、巡查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和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情况;
 
    2、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情况;
 
    3、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的各类水事行为;
 
    4、取水户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四、市水政监察支队将发文公布各地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具体情况,对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办,并将各地对督办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水政监察队伍考核内容。
 
    届时,省水政监察总队将对我市部分县(市)的河道进行联合执法巡查。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水利  水政执法  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3份)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绍兴市人民政府 主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绍兴市信息中心 建设管理
榕基企业设计制作与技术支持 浙ICP备020125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