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08年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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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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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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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利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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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水利〔2008〕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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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08年
各县(市)水利(水电)局:
水政监察巡查是水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做好水政监察巡查,能有效地预防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及时将水事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认真落实《浙江省水政监察巡查制度》,维护全市稳定的水事秩序,结合浙水政[2008]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08年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执法联合巡查时间为2008年4月至8月,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水政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县(市)水政监察大队二级联动开展。按照巡查计划,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和县(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对本辖区内指定的河道、水工程、取水户以及开发建设项目等进行巡查。
三、巡查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和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情况;
2、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情况;
3、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的各类水事行为;
4、取水户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四、市水政监察支队将发文公布各地执法联合巡查活动的具体情况,对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办,并将各地对督办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水政监察队伍考核内容。
届时,省水政监察总队将对我市部分县(市)的河道进行联合执法巡查。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水利 水政执法 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3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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