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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开展行风效能重点评议暨深化“三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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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绍兴县房管局、越城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绍兴市建设局2008年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思路》(绍市建设党〔2008〕2号),结合省、市有关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要求,在近年开展“三创”活动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开展行风效能重点评议暨深化“三创”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开展“创业创新、走在前列”讨论活动,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推进城建审批“三集中”工作,全面提升建设系统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努力实现今年城建服务再提档、社会形象再提升、群众满意度再提高的“三再”工作目标。
  二、深化内容
  按照“扩面、评议、提升”的工作思路,切实围绕“三创”内容抓深化:
  (一)创一流的服务质量:主要在系统内进行扩面,将所有的基层服务窗口纳入创建范围。重点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设施,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创一流的业务水平:以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为对象,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行风效能重点评议,切实推进城建审批“三集中”工作。重点是按照集中、授权、机构、人员、保障等“五到位”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标准,提高业务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三)创一流的办事效率:以“效率不高、职责不清、协调不力、落实不够”等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完善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时效。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市局统一部署,采取各县(市、区)局联动,以基层服务窗口为主体的方法进行,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下旬)。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确定“三创”活动重点对象(主要指直接对外服务的科室、中心、站、所或者整个单位等,包括以前参与“三创”活动的对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三创”活动方案,组织进行动员,加强工作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将创建方案和活动对象名单(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绍兴市建设局行风效能办。
  (二)创建查纠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三创”活动要求,进一步细化创建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要切实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特色,树立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的良好形象。绍兴市建设局行风效能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开展“三创”活动的指导检查,重点对基层服务窗口以及各级建设窗口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上、中旬)。各单位对“三创”活动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并书面上报创建活动材料。在此基础上,绍兴市建设局组织对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行风效能进行集中评议,并组织对参与“三创”的基层服务窗口进行抽查考评,评选表彰“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和“三创”工作先进个人。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开展行风效能重点评议暨深化“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坚持把“三创”活动作为今年推进全系统行风效能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宣传,努力上下联动,确保“三创”活动顺利开展。
  (二)联系实际,抓好结合。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切实将“三创”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中心业务工作以及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创建成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社会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上来。
  (三)探索创新,形成特色。各单位要根据基层服务窗口的职能、性质、任务以及服务对象,认真开动脑筋,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创建载体和方法,努力确保“三创”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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