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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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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对外来民工子女入学
实行“入学绿卡”制度的通知
 
市区各中小学: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4]109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绍政办发[2005]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外来民工子女入学,规范外来民工子女入学工作管理,不断创新外来民工子女入学工作的机制和方法,经市教育局与越城区文教局协商研究,决定对外来民工子女在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实行 “入学绿卡”制度。
一、“入学绿卡”办理条件
“入学绿卡”的发放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不在越城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当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当地经商并取得工商执照,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
3、父母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身体健康,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自愿到市区公办中小学入学的外来民工子女。
二、“入学绿卡”办理方法
“入学绿卡”由市教育局、越城区文教局专设窗口,统一办理。具体方法如下:
1、办理手续
凡符合办理条件的入学对象,由监护人凭下列材料向市教育局和越城区文教局申请办理“入学绿卡”:
(1)入学对象的原籍地户籍证明(必须含有身份证号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的《暂住证》(由公安部门出
具)和居住证明(由社区或村出具);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由
用工单位出具);
(4)父母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入学对象的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6)入学对象原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如义教卡、学籍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成绩报告单等)。
入学对象凭“入学绿卡”到市区指定学校注册入学,除向入学学校缴纳法定的借读费外,其他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办理时间和地点
“入学绿卡”采取集中办理的方法,具体时间为每年两次,第一次在暑假期间(今年为8月30日-31日两天),第二次在寒假期间。办理地点在人民中路绍兴市教研室二楼(鲁迅小学旁)。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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