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曹娥江浦阳江及绍兴市区重要水域的通知
绍政发〔200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河道、湖泊等水域的建设与管理,有效发挥其综合功能,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结合河道、湖泊建设管理有关规划及主要功能,认定下列河道、湖泊为重要水域,现予以公布。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