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22日在紹興市 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 紹興市財政局局長 阮堅勇 一、2010年全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0年全市地方財政收入匯總預算為188.02億元,實際執行數為193.23億元,完成預算的102.8 %,比上年增長20.4%;全市財政支出匯總預算為189.0億元,實際執行數為222.03億元,完成預算的117.5%,比上年增長31.0%,同比增長20.4%。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05.93億元,比上年增長185.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77.68 億元,比上年增長165.4%。2010年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收入69.70億元,比上年增長15.5%;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支出69.70億元,比上年增長15.5%。 按照省與市、縣(市)現行財政體制計算,2010年全市地方財政收入,加上稅收返還、中央和省各項補助、地方政府債券收入以及結轉下年支出款項等,減去上繳省財政部分和財政支出,預計2010年全市財政收支平衡並略有結余。 2010年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年度預算46.02億元,比上年增長7.0%,實際執行數為48.33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05.0%,比上年增長12.4%;市級財政支出年初預算41.05億元,增長7.0%,調整預算46.66億元,增長21.5%,實際支出55.5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19.1%,比上年實績增長36.9%,同比增長16.2%。2010年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147.08億元,比上年增長237.2%;市級政府性基金支出138.33億元,比上年增長217.3%。2010年市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19.03億元,比上年增長10.3%;市級社會保險基金支出19.03億元,比上年增長10.3%。 按照省與市現行財政體制計算,2010年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加上稅收返還、中央和省各項補助以及地方政府債券收入、結轉下年支出款項等,減去上繳省財政部分和地方財政支出,預計市級財政當年收支平衡並略有結余。由於2010年省與市級財力結算尚在進行之中,市級財政最後平衡結果待省財政決算批復後,再專題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2010年全市和市級財稅主要工作: (一)堅持服務發展,著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圍繞“三年建設計劃”,積極籌措建設資金,增強資金要素保障,市級籌集安排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86.57億元,支援重點基礎設施、城鄉統籌發展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貫徹國務院、中央四部委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的有關精神,積極做好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核實和規範工作;協調組建濱海新城投資有限公司,累計落實資本金24.44億元。整合和完善財稅扶持政策,市級兌現產業轉型升級扶持資金4.1億元;全市落實臨時性下浮社會保險費繳納比例減徵2.6億元;全市落實稅費優惠179.2億元,其中:出口退(免)稅175億元,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等各項稅費減免4.2億元。繼續實行中小企業專項信用貸款政策,積極協調有關銀行實行利率優惠,發放貸款7.7億元。紮實推進分離發展服務業,突出分離企業地方稅費的提高率,全市累計分離發展企業561戶,實現地方稅費2.55億元;積極做好市區二環內工業企業搬遷轉型發展資金保障工作,落實34家企業搬遷補償款5.4億元、轉型補償款1.4億元。落實擴大內需政策,全市兌付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1.25億元,兌付家電、汽車以舊換新補貼1.72億元,資金兌付率達99.1%,高出全省平均水準3.8個百分點。 (二)堅持收入為先,著力依法徵管和科學徵收。認真落實越城區、市直開發區財政體制機制,積極涵養稅源,培育財源;圍繞全年預算目標任務,收入結構進一步優化,全市地稅部門完成稅收收入143.9億元,比上年增長23.9%,地方稅比重達66.9%,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全市稅收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為97.1%,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全市地方財政收入佔財政總收入的比重為55.3%,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加強收入預測分析,突出製造業、房地產業等行業的稅收監控和分析;實行財稅聯動,加強大企業稅源培育和控管,防範大企業財務稅收風險;加強稅收分類分級分析管理,進一步加強失蹤納稅人管理。加強徵管查聯動,加強所得稅徵管,市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補徵1.1億元,落實股權轉讓和限售股個人所得稅政策,全市股權轉讓入庫個人所得稅1.5億元;進一步完善稽查選案辦法,開展廣告業、建築安裝業等行業的稅收專項檢查,全市查補稅款4.2億元,組織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清查;加強發票管理,專項治理虛假發票買方市場,破獲“3.09”特大制售假票案件。加強納稅服務,積極構建稅企交流長效機制,加強對重點稅源企業、信用等級A級以上企業等納稅人的個性化服務;積極豐富納稅服務舉措,在堅持預約服務、上門服務、增效服務、提醒服務、幫扶服務等傳統服務的基礎上,探索開展涉稅事項“先批後審”服務,辦稅服務大廳實施視覺識別系統應用工作。加強非稅收入徵管,全市補繳社保費1.2億元;開展罰沒收入、專項收入、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按月跟蹤分析,嚴格執行土地出讓金收繳入庫政策。 (三)堅持突出重點,著力優化改善民生和控制行政支出。突出改善民生,確保農業、科技、教育支出增長達到法定要求,確保財政支出和新增支出用於民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支出的比重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全市和市級財政支出用於農業、科技、教育支出分別增長28.9%、22.6%、20.5%和19.1%、18%、21.9%,達到法定增長要求。全市和市級財政支出用於民生等社會事業支出為147.5億元、佔同口徑總支出69.6%和32.4億元、佔同口徑總支出68.1%。嚴控一般性行政開支,抓好增收節支,按照部門預算編制繼續壓縮公用經費5%及地方財政收入1%用於地震災後重建工作的要求,完成我市對口支援青川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籌措落實援疆援藏資金,提前安排援疆資金;實現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公務接待費等支出零增長。一是支援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加大“三農”投入,全面落實強農惠農政策,啟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獎補工作,全市財政性投入“三農”資金85億元,增長29.1%;支援發展現代農業,全市發放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1億元,市級落實森林休閒旅遊、林業生態、茶葉強市、菜籃子基地等建設資金2350萬元;落實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有效新增市級農業貸款4300萬元,落實農村住房保險補助,市級參保農戶達到7萬戶。二是支援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市級按小學生均600元/年、初中生均800元/年標準安排公用經費;實施扶困助學政策,市級落實配套國家勵志、助學資金1134萬元及教育資助和助學貸款貼息406萬元,市級保障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支出8560萬元和校園安全資金1625萬元;完善中職學生資助政策,實施“職業教育六項計劃”和“高等教育品質提升行動計劃”,落實民辦教育補助政策和學前教育政策。三是支援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落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補助資金,全面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積極改善各類群體保障待遇,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市級落實“低保”資金1120萬元;落實企業退休和下崗軍轉幹部生活困難慰問金1000余萬元;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人均純收入3500元以下的農戶全部納入到“低保”範圍,實行“五保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全市籌措落實醫療救助資金3907萬元,市級落實622萬元支援農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設和194萬元支援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落實優撫政策,全市安排3460萬元資金保障傷病殘軍人生活和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對殘疾人就業分別給予社保繳費財政補貼50%和一次性補助的待遇。四是支援促進就業再就業。認真貫徹就業扶持政策,市級落實再就業資金5770萬元;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困難群體的就業,鼓勵大學生到中小企業和基層就業,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五是支援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全市累計安排醫改投入28.2億元,其中市級9.7億元。積極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參保人員門診補貼;繼續推進城鎮居民醫保、未成年人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市級城鎮居民醫保、未成年人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籌資標準分別提高到600元、130元和250元;市級安排1050萬元保障參保的城鎮居民和未成年人進行健康體檢;積極支援我市在省內率先推行跨縣市醫保“一卡通”,從2010年7月1日起,全市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補助標準達到20元,其中市區人口25元,流動人口12元。六是支援文化體育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落實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和紹劇、越劇保護髮展資金200萬元;實施民辦博物館政策,市級落實魯迅紀念館、博物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4234萬元;市級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200萬元和文化惠民工作專項資金120萬元;落實世界合唱節、世博會“環滬護城河”安保經費;全市落實文化體制改革稅收優惠1760萬元;支援體育事業發展,市級落實體育專項資金2016萬元;支援計劃生育事業發展。七是支援生態市建設。市級落實專項資金1000萬元,支援湯浦水庫水源保護;推進“藍天工程”建設,落實燃煤熱電企業脫硫改造補助政策;落實“清水工程”建設資金。八是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落實保障性住房財政補助政策,全市改造建設農村住房28770戶,完成投資35億元;農村困難家庭危舊房改造1250戶,動工建設200戶以上集中連片示範性項目9個。九是支援推進“平安紹興”建設。完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支援公正執法、創新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落實安全生產、食品和藥品安全、法律援助、社區矯正等專項資金。 (四)堅持深化改革,著力提升科學理財和依法治稅水準。推進預算編制改革,加強綜合預算管理,深化零基預算編制改革,開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編工作,基本建立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性債務計劃管理的全口徑政府預算體系框架。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所有財政資金撥款的預算單位實施國庫集中支付,穩妥推進網銀支付改革,開展預算單位公務卡改革試點。推進績效評價工作創新,開展項目預期績效目標評審,市級24個預評審項目共核(調)減資金3131萬元,嘗試開展調整預算項目評審工作,推進186個年度評價項目評審,涉評財政性資金31億元,組織開展22個以前年度績效評價項目評價“回頭看”工作。推進政府採購改革,全市實現採購預算金額37.83億元,採購合同金額33.75億元,節約率10.8%,創新協議供貨機制,首次實現省、市、縣三級區域聯動,推動醫療衛生機構集中採購,首次對辦公用紙協議供貨進行公開招標,強化公務車輛編制控購管理。推進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市級審核政府投資項目166只,核減金額1.6億元,核減率4.4%;對市級219只政府投資項目開展工程結、決算專項督查;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完善償債準備金制度,落實越城區政府性債務責任。推進財政監督,深入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切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出租和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加強財政資金清理整合,對市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撤銷銀行賬戶215個;全市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回頭看”,推進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治理工作;全市開展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重點對2007-2009年各級財政安排的強農惠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開展會計資訊品質和會計資格專項檢查,對重點骨幹企業的財務風險控制績效進行綜合考核;整頓和規範財經秩序。 回顧“十一五”時期,全市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持續平穩健康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財政收支穩步增長,預算執行情況良好。全市財政收入呈逐年增長的勢頭,2010年全市財政總收入、地方財政收入分別為2005年的2.3倍、2.5倍,年均分別增長18.33%、20.48%;2010年全市稅收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比重達97.1%,地方財政收入佔財政總收入比重達55.3%,分別比2005年提高2.4個百分點和4.7個百分點;“十一五”期間,全市財政總收入總量1344.28億元,是“十五”期間的2.5倍;全市地方財政收入總量713.89億元,是“十五”期間的2.8倍。全市“十一五”各年度實現財政收支平衡,財政支出與地方財政收入同步增長,2010年全市財政支出為2005年的2.8倍,年均增長22.6%;2010年市級財政支出為2005年的2.5倍,年均增長20.1%;“十一五”期間,全市用於民生支出達501.27億元,佔財政支出的69.2%,市級民生支出117.47億元,佔財政支出的67.5%。 二、2011年全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安排草案 根據對2011年經濟形勢的分析和預測,2011年全市地方財政收入匯總預算安排216.73億元,比上年增長12.2 %,同比增長10.4%。全市財政支出匯總預算安排202.89億元,增長6.9%,同比增長10.1%;教育、農業、科技三項支出同比分別增長14.4 %、11.1%、11.6%,達到法定增長要求;用於民生等社會發展事業支出144.38億元,佔71.2%;當年預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同口徑增加支出21.14億元,其中:用於民生等社會發展事業支出20億元,佔94.6%。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匯總預算安排341.25億元,比上年下降15.9%;支出匯總預算安排359.22億元,比上年下降4.9%。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匯總預算安排75.98億元,比上年增長9.0%;支出匯總預算安排75.98億元,比上年增長9.0%。 2011年市級地方財政收入預算安排53.44億元,比上年增長10.6%。按照現行省與市財政體制計算,2011年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加上預計的稅收返還和上年省補專項資金,減去省體制上解收入,預計2011年市級地方財政可用財力為51.48億元。考慮到上年省補專項資金中,支出科目、補助項目不確定部分將視情況在調整預算中安排,2011年市級財政支出年度預算合計安排48.65億元,比上年調整預算增長4.3%,同比增長7.1%。教育、農業、科技三項支出同比分別增長12.2%、10.2%、10.1%,達到法定增長要求;用於民生等社會發展事業支出33.63億元,佔總支出69.1%,當年預算安排支出比上年調整預算同口徑增加支出3.15億元,其中:用於民生等社會發展事業的支出3.83億元,全部用於民生支出。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安排116.19億元,比上年下降21.0%;支出預算安排115.84億元,比上年下降16.3%。市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安排20.32億元,比上年增長6.8%;支出預算安排20.32億元,比上年增長6.8%。2011年市級財政預算預計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三、完成2011年財政工作任務的主要措施 (一)立足增強財力,在確保財政平穩運行上下功夫,做到依法徵稅,聚財有法。按照“均衡入庫、持續增長、結構優化、調控有力”的原則,千方百計組織收入,進一步做實做大財政蛋糕。一是繼續強化收入預測分析。密切關注經濟發展走勢、宏觀經濟政策和稅收政策變化對財政收入的影響,準確把握稅源發展趨勢,不斷增強組織收入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二是繼續加強稅源控管。依法加強稅收徵管,積極實行從管稅收到管稅源轉變,注重財稅聯動,不斷加強對主稅種及重點稅源的監管,努力挖掘增收潛力;加強大企業納稅風險管理,及時掌握重點行業、重點稅源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不斷增強組織收入的調控能力。三是繼續加強稅務稽查。突出過程管理和時效管理,創新稽查方法,強化稅收專項稽查力度,不斷提高稽查執法的綜合效果。四是繼續加強非稅收入徵管。加強政府各類基金管理,不斷優化財力結構。 (二)立足培育財源,在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上下功夫,做到政策引導,生財有道。積極涵養稅源,培育財源,放水養魚,夯實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一是著力推進大平臺建設。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優化政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品質和效益,市級政府性投資計劃實施373只項目,當年總投資277億元;積極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強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產業政策協調配合,重點支援濱海新城等大平臺和民生項目建設。二是著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整合產業轉型升級政策,“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每年籌集專項資金20億元,其中市本級5億元,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三是著力落實各項財稅政策。加大對服務業支援力度,引導推進分離發展服務業,鼓勵生產性服務企業、物流企業、商貿企業發展壯大,有效提高分離發展企業的地方稅費貢獻率,充分發揮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加大人才資金投入,積極支援高新技術產業和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擴大中小企業多元融資渠道。四是著力落實擴大內需政策。著力做好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各項擴內需惠民生的工作,增強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五是著力優化財稅服務。積極整合各種納稅服務資源,繼續開展“服務企業、服務基層”雙服務活動,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六是著力完善財政體制機制。調整完善市對越城區財政體制,落實濱海新城江濱區財政體制,進一步明確財權事權。 (三)立足改善民生,在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上下功夫,做到有保有壓,用財有度。集中財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確保全市及市級教育、農業、科技等法定支出預算增長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確保全市及市級財政新增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於民生等社會事業發展。一是繼續加大支援“三農”扶持力度。加強支農資金整合,集中資金支援現代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籌集專項資金支援新農村建設;推進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二是盡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點堅持優先保障教育,完善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職業教育優化發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全市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分別提高到700元和500元以上。點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繼續健全社保資金籌措管理機制,完善並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對低收入群體、失業人員和各類優撫對象的社會保障投入,切實做好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標和各類群體的待遇保障工作,認真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機制。點深化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不斷提高保障標準和救助水準,完善孤兒福利保障制度,深化實施殘疾人共用小康工程。點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完善就業再就業長效機制,加大就業困難群體幫扶力度,支援職業技能和勞動技能培訓,促進城鄉勞動者收入提高。點加大醫療衛生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落實國家保障醫改補助政策,做好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經費保障工作,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多渠道籌措和保障機制,完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財政補助政策,市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人均達到25元,鞏固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市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籌資標準分別提高到1000元和430元,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財政人均補貼提高到600元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人均補貼提高到295元;市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點繼續實施優生促進工程,支援促進人口均衡發展。點推進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加快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支援實施文化體育惠民工程;健全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支援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點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支援推進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設以及危舊房改造,落實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各種稅費優惠政策。點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支援推進節能減排和發展迴圈經濟,支援實施“清水”工程和“清氣”行動。點推進“平安紹興”建設,加強政法經費保障,支援人民調解和流動人口管理,支援食品藥品品質安全和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及市場秩序監管,保障防災減災和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三是嚴格控制一般性經費支出增長。牢固樹立厲行節約、勤儉辦事的理念,嚴格執行財政預算,嚴肅財經紀律,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公務接待費等支出繼續實行“零增長”;嚴格控制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財力用於財源培育和改善民生。 (四)立足科學理財,在深化各項財稅改革上下功夫,做到科學管財,理財有效。繼續加強“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財政管理,強化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職能,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準。一是深化預算編制改革。不斷深化零基預算,嚴控預算追加;加大財政專項資金整合力度,按規定將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加強項目預算管理,完善資產配置預算審批程式,推進事業單位供給方式改革;繼續試編和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建立和健全政府性基金預算,細編政府性項目建設投資計劃、融資計劃和債務計劃,進一步健全“全口徑”政府預算編制體系。二是強化預算執行。繼續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改革,不斷創新績效評價,開展財政扶持政策績效評價工作,繼續強化政府採購管理,加強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監管。三是以財稅資訊化建設為載體,不斷加強財政監督。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加強財政專項資金預算指標管理,完善財政性資金存放商業銀行激勵機制,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監管,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管理,防範和化解財政風險,發揮財務總監派駐作用,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基建財務監管,健全“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加強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強化行業監管,規範財經秩序,加強財稅法制建設,推進鄉鎮基層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