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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8年市屬學校新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
 
來源:市教育局 發佈日期:2008-02-01
 

各市屬學校:
    為深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市屬學校2008年師資需求實際,現就做好2008年市屬學校新教師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向農村學校傾斜的原則,實行教師資格準入制度,通過公開招考,嚴把中小學教師“入口關”,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
二、招聘條件
    1.綜合要求:應聘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心智健全;具有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職校專業課教師可在應聘後一年內取得)。
    2.學歷要求:應聘中學(含初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學校)教師應具備與招聘專業相一致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應聘小學教師應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大專學歷或應聘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資訊技術等學科的,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專業相一致;其他取得本科學歷者可應聘與所學專業相近的學科)。
    3.應聘對象:
    (1)2008年市直生源的師範類應屆畢業生(不含越城區五街道生源的紹興文理學院上虞分院五年制初等教育專業及其他師範院校小教專業畢業生)。
    (2)市教育局組織的2007年師範類畢業生招聘考核中未錄用,並仍未就業的2007年師範類畢業生。
    (3)紹興市(所轄三市兩縣一區)戶籍,全日制師範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曾獲得兩次一等(或三次二等)及以上校級年度獎學金,或為省級優秀畢業生。
    (4)應屆碩士研究生, 28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戶籍不限。  
    (5)下列人員可應聘職校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紹興市(所轄三市兩縣一區)戶籍,具有與招聘專業相一致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有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年齡37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或列入國家“211”工程的全日制大學應(歷)屆本科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應聘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與招聘專業相一致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工程師職稱或技師技術等級(職校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招聘考試單獨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式
    1.公佈需求計劃
學校按編定崗,根據師資實際,提出師資需求申請;市教育局在編制範圍內予以審定核準,確定2008年市屬學校師資需求計劃。超編學校原則上不允許招聘。市屬學校師資需求計劃于3月12日在紹興教育網(網址:www.sxsedu.net)上公告(諮詢電話:85134362)。
    2.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3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紹興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市區蕭山街斜橋弄9號)內,逾期不報。
   (2)報名要求:點筆試報名分中學、小學兩段,兩段不能兼報。筆試報名錶報名時上交;點報名時應如實填寫《紹興市教育局2008年新教師招聘考核登記表》;點報名時請持身份證、戶口本和普通話、電腦、英語等級證書等證件的原件、複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張。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託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需提供身份證及報考人所需材料。
   (3)資格確認:根據有關證件證明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相關高校錄取庫資料進行資格確認。
    3.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1)筆試。形式為閉卷,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側重能力測試(中學類考試範圍為高中知識;小學類考試範圍為初中、小學知識,以初中知識為主)。設政治、歷史、地理、中學語文、小學語文、英語、中學數學、小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技術、音樂、體育、美術、教育教學心理輔導(教育學、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畢業生參加此類筆試)等16個科目。每一考生選擇參加與自己所學專業相對應的一門學科的考試,其中報考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資訊技術等專業的參加中學類相應學科的筆試。滿分100分,按45%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時間、地點: 3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紹興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內。
   (2)面試。筆試後按學科需求數的1:3劃定面試入圍人員(報名人數不到招聘人數1:3的,均進入面試),並於3月17日在紹興教育網上公告。3月18日上午8:30,面試入圍人員集中填寫“報考類別志願表”(報考類別:高中、鄉鎮初中、城區初中、鄉鎮小學、城區小學)。面試按中學段、小學段的順序分段分學科進行。面試著重考查教師基本素質、課堂教學能力。形式為上課(或試教、說課)及其他綜合知識口答。滿分100分,按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面試時間、地點:中學段——3月19日;小學段——3月20日;紹興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內。
   (3)附加分。附加分由市教育局根據畢業生提供材料審核、確定,最高分值為5分。計分辦法為:省優秀畢業生者3分,研究生學歷、低保及特殊困難家庭子女、在校期間三次(按學年度計)及以上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者2分,在校期間兩次(按學年度計)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者1分,在校期間一次(按學年度計)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者0.5分;企業工作經歷兩年者1分,企業工作經歷三年及以上者2分。附加分確定前實行公示(公示時間:3月15日至3月20日)。
   4.錄取
   (1)按應聘者填報的志願分段錄用。根據總成績(筆試+面試+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並公佈各段各學科擬錄用人員(同一段同一學科報名人數少於崗位計劃數,或同一學科只有1人報名的,其總成績應在良好以上,並根據實際情況縮減計劃數)。
   (2)錄用後的崗位安排,分段分批次進行。錄用批次為:中學段第一批次——高中段,第二批次——鄉鎮初中,第三批次——城區初中;小學段第一批次——鄉鎮小學,第二批次——城區小學。每批次每學科先對應聘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並列時,則面試成績高者排先),應聘者按順序依次自主選擇段內學校。
   (3)錄用時,如應聘者不服從調配,則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再參加其餘各批次的錄用選擇;該學科出現的缺額,依次遞補。
    5.體檢
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體檢不合格,即行取消本次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6.試用
體檢合格,聘用單位與錄用人員于4月11日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違約按規定繳納違約金)。8月11日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等,向紹興市教育局政治處報到,逾期不報到視作放棄。
新招聘教師全部實行人事代理。第一年為見習期,由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一年見習協議。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協議;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7.其他規定
已被錄用人員凡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校紀處分,報到時因個人原因未拿到畢業證書、教師資格等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人員的學籍檔案均須審核,若發現提供的相關材料與事實不符,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即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2008屆市直生源的師範類畢業生應聘未錄用者,允許參加2009年公開招考;已經被錄用而未按時報到的不得參加次年招考。2007年、2008年均參加統一招考而未被錄用者,不得再參加2009年的招考。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新教師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招考工作在局黨委的領導下,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處室長為成員的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治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考工作。
    2.嚴格程式。招聘工作要統一思想,堅持原則,排除干擾,嚴格按規定程式操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新教師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各校需求計劃,一經公佈,不得更改。
    3.嚴肅紀律。成立招聘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為維護招聘考試、錄用工作的公正性,如發現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對應聘者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為接受社會群眾監督,教育局設立監督電話:85134362   85200216
 
附件:
1.紹興市教育局2008年新教師招聘考核登記表
    2.2008年市屬學校新教師招聘報考類別志願表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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