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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张伟光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11-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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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并经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市组干通(2004)63号文件批复同意,决定聘任:
    张伟光同志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聘期二年;
    缪玉燕同志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归集处处长,聘期二年;
    徐月娟同志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处长,聘期二年。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