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绍兴 > 绍兴年鉴 > 2004年绍兴年鉴 > 规范性文件选编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05-06-08 1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文件选编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绍市委[2003]3号
中共绍兴市委2003年3月8日公布实施)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充分就业是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充分就业,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也是体制改革的“减震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它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地做好这项工作。
  2.  全市的社会保障改革和建设进展明显,但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形成,保险水平不断提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场化就业机制初步建立;扶贫济困工作不断加强,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必须看到,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够配套,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够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从社会保障体系看,覆盖面还不够广,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就业保障看,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从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看,总体保障水平还不高。因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3.  未来一个时期,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谋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主题,坚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镇保障与乡村保障相对接、扩大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配套,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绍兴特色的社会保障建设新路子,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4.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未来一个时期,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规范的区域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率先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引导和促进就业的就业体系,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率先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渠道的区域性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率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和优抚福利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全市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继续保持相对领先的优势。
  三、以充分就业为目标,切实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5.  努力保持稳定的就业形势。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保障的根本观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强对就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重点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群的再就业困难,继续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从2003年至2007年,全市每年净增城镇就业岗位5万个,每年组织1.7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每年帮助2.2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7万人,引导和帮助4万名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参与市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实现充分就业。
  6.  大力开辟就业门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是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要按照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要求,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千方百计拓展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重点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旅游业以及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发展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境外劳务输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引导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7.  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金保工程”,推进网上市场建设,逐步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和规范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行“一站式”服务。坚持和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实施“4050”工程,开辟再就业援助专门窗口,继续开展对下岗失业人员“不挑不拣、两天上岗”的承诺服务,尽可能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继续组织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努力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搭好桥梁。
  8.  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重视正确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市场就业的新观念,提高自强自立的意识。强化再就业培训,突出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加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训练。要重视就业培训和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办好各类技工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四、以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9.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配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建立多元、稳定的基金筹措机制,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100%,企业职工参保面达到85%以上,200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继续推进主动放弃二孩生育的“双农独女户”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工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市区2003年要全面推行。加快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区域社会保险体系。
  10.  依法巩固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认真贯彻《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在巩固已有养老保险范围的基础上,以非公企业和新办企业、新招职工为重点,依法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努力实现与全市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全覆盖,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11.  稳步推进医疗保险。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争取到2005年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建立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服务网络建设。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政府领导、农民自愿、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或乡(镇)可先试行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并逐步总结完善推广。普遍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预防和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并逐步向农村大病医疗统筹制度过渡,力争到2005年全市农村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构筑基本医疗保障网络。积极实施《绍兴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到200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面达到100%,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70%以上。
  12.  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要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由参保人员个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共同出资筹集,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化建设相配套、独立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保障范围广覆盖、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多档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五、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和优抚福利体系建设
  13.  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整体水平。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乡街实施”的要求,以“低保”为重点,积极探索“老有所养、幼有所扶、残有所助、灾有所救”的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优质的福利服务、完善的优抚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14.  大力实施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当地颁布的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运行保障机制,规范保障制度。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要积极探索新的救助机制,建立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形成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15.  健全优抚安置保障制度。建立完善补助标准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保障标准,拓宽社会参与优抚保障途径,缓解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等问题,努力保障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适当优厚的待遇,使他们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政策。进一步深化退伍安置改革,建立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制度,形成以自谋职业为主的退役士兵安置格局。
  16.  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老龄产业和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全面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认真落实五保户供养政策。加快国家投资兴办的福利性服务机构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引导,探索建立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的机制。积极支持民政部门抓好福利彩票发行,为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大力扶持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组织,鼓励和引导多形式的社会捐助等公益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扩大慈善救助面,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补充。
  六、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
  17.  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一些重大问题,要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要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
  18.  加强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及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组织网络。重点将就业和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卫生服务和农村医保等职能延伸到乡镇、街道及社区,形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队伍建设,人数多的乡镇(街道)可适当多配人员,确保有人负责落实。按照“统筹规划、联合建设、互联互通、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资料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9.  加大社会保障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比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落实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和农村医保补贴以及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促进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20.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外部环境。社会保障工作是全社会的事业,各级各部门要群策群力,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劳动、民政、卫生、计划、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国土、城建、教育、物价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各级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发挥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献计献策,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保障群众生活、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